深圳c类人才认定标准
法律分析:C类人才认定标准 1.担任过境外世界知名大学,助理教授。
2.近5年,入选中组部“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的团队核心成员。
3.近5年,入选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的核心成员。
4.近5年,获得广东省南粤突出贡献和创新奖的南粤创新奖团队带头人或个人。
5.近5年,入选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的核心成员
6.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在国际高水平科技期刊发表论文3篇。
7.近5年,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2年以上,且以第一作者(含与第一作者具有同等贡献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在国际高水平科技期刊发表论文1篇,来深圳后继续从事科研工作。
8.近5年,在境外世界知名大学获得博士学位,来深圳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
9.在境外世界知名大学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近5年被评选为深圳II类实用型临床医学人才。
10.近5年,在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澳大利亚、荷兰、比利时、瑞典、瑞士、丹麦、挪威、奥地利、西班牙、新西兰的医疗机构或大学附属医院从事临床医疗工作2年以上的人员。
11.获得北美精算师、英国精算师、澳洲精算师或中国精算师资格证书,且在深圳保险业从事精算专业工作5年以上人员。
12.近5年,获得过国际A类艺术比赛二等奖或国际B类艺术比赛一等奖。
13.近5年,担任过世界著名乐团演奏员。
14.近5年,担任过亚洲一流乐团声部首席副演奏员。
15.担任过港澳台地区一流乐团首席指挥、艺术总监、首席演奏员,或近5年担任过声部首席演奏员。
16.近5年,入选我市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一等资助的项目申请人。
17.近5年,在深圳注册的非上市创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且获得风险投资机构第一轮融资1000万元深圳工作或其参赛项目落户深圳。
23.近5年,通过联合国YPP考试并曾在联合国总部或下设经济和金融类分支机构担任P3(中级职位)以上职务3年以上,来深圳工作的人员。
24.近5年,带领企业获得广东省政府质量奖且仍在岗的企业首席质量官。
法律依据:《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 第五条 已在深工作、来深自主创业或已与在深单位达成工作意向的人员可申请认定为我市相应层次的人才。
第六条 申请认定的人才须具备人才认定标准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遵纪守法。
(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三)高层次专业人才中杰出人才无年龄限制,国家级领军人才年龄应在60周岁以下(其中高技能人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地方级领军人才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其中高技能人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后备级人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有特别突出贡献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