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的劳务报酬是否需要缴增值税?
一、什么是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工资薪金所得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劳务报酬所得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二、个人的劳务报酬是否需要缴增值税?
劳务报酬所得绝大多数都属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具体是否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要以《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为准。
1、关于起征点的规定。
依据财税2016年36号文件规定,个人劳务报酬所得增值税率为3%,所得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具体的起征点规定:按期纳税的,月销售额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每次销售额300-500元。实践中,各地一般以500元每次来判断个人代开劳务发票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2 、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
自2019年1月1日起,劳务报酬所得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免征增值税,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全额征收增值税。
但对这条政策,目前各地的执行口径不一致。
另,依据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劳务报酬所得还应按规定由付款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营改增后个人开劳务费发票税率是3%。受疫情影响,2020年内应该是按1%征税,湖北境内免征。
个人劳务到税务局开增值税发票,除了交增值税外,还应交纳对应的附加税(城建、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超过减除额的还交个人所得税(税率如下表所示,最高可达40%)
由于个人劳务报酬税率最高可达40%,无疑对纳税人形成了较重的负担,可以对其适当筹划,利用有利政策进行合理安排。以最近办的两个实例为例,效果一目了然:1、甲先生以个人名义承接了某影视公司的视频制作任务,合同金额277770元,制作任务完成后结账要求甲先生提供与合同金额相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因甲先生是以个人名义与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因此只能以个人名义到税务机关申请自然人代开。于是甲先生委托@企业服务台 代为处理相关事宜:
以甲先生个人身份在税务部门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税局代为甲先生开具277770元增值税普通发票,根据税局出具的税收缴款书显示,全部所交税款如下:
①增值税:2750.20元
②城市维护建设税:96.26元
③教育附加税:41.26元
④地方教育附加税:27.5元
⑤个人经营所得税:1375.1元
五项税费合计:4290.32元,
综合税率1.54%,远低于劳务所得最高40%的税率。
2、有乙先生同样以个人名义承接了一个技术服务合同,但合同金额为10万元整。据税收缴款书显示,只交纳了增值税、城市建设附加税、以及个人经营所得税,而免征了教育附加税和地方教育附加税。
因此,个人代开不超过10万元,可免上述两种附加税。
值得注意的是,个税是按个人经营所得征收的,税率核定为0.5%,详情@企业服务台 交流探讨
一般劳务报酬是区别于工资薪金的。以下具体说说有关于劳务报酬及其纳税情况。
1. 区分劳务报酬与工资薪金。
如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是雇佣关系,用人单位支付工资薪金,并缴纳各项社保;如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提供独立劳动(比如设计、咨询、广告等等),取得一定的报酬,那么用人单位需要取得劳务发票来税前列支,这时候,可能就要你去税务代开发票。
2. 劳务报酬是否交增值税。
(1) 提供劳务的范围。 个人提供的绝大多数劳务都是属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的,具体是否属于,可以参见《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对号入座。
(2) 多少金额要交税。 此次有关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10万以下免征的规定,是否适用于个人,总局的说法目前是 办理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可享优惠 。地方如何执行,看具体地方的规定。如果这个优惠对于个人不适用的,则用个人提供应税劳务的增值税起征点规定,即:按月纳税的,为2万元,按次纳税的,为500元。没达到这个点的,免征增值税,超过了,按照正常纳税。
3. 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
目前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用的是预扣预缴,年终按照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方法。详情可以参见我之前回答的《新个税法下的劳务报酬该如何缴纳个税》。
现在很多省份在劳务报酬的代开发票环节已经不再代征个税了,相应的扣缴还是由扣缴义务人来完成。
我是财会小童,与您分享我的观点,欢迎关注,共同进步。
首先要判断一下,提供劳务报酬的个人与接受劳务报酬的单位之间的关系。
存在雇佣关系 如果个人是单位雇用的员工,那么个人为单位所进行的相关工作,也就是提供的劳务属于单位雇用你的工作范围之内的事,单位给的劳务报酬实际上就是工资薪金,这一块是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只需要按照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就可以了。
如果个人与接受劳务的单位之间没有雇佣关系,那么就是一种业务往来的关系。需要按照税法的规定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一些税种。
1、增值税
2、城建税及相关附加
如果你自己缴纳了增值税,那么城建税和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也要同时缴纳。城建税是增值税实际缴纳增值税款的7%,教育费附加为增值税税款的3%,地方教育费附加为增值税的1%。
3、个人所得税
个人提供劳务报酬,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但是税法也规定了一次(一月)劳务报酬收入不到4000元的减除800元的费用,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
4、缴纳方式
自然人没有自行开具发票的能力。你是如果要开具发票,必须到税务机关或者税务机关委托的代征单位去代开普通发票,相应的税收,如增值税,城建税及附加,在代开发票的环节直接进行征收,而个人所得税,这是由接受劳务的单位在支付你费用时,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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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情况下,劳务报酬是增值税应税范围,应当缴纳增值税。
区分“劳务报酬”和“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是个人所得税上相对于“工资薪金”的一个概念。两者主要区别在于该劳务行为是否独立提供,如果是独立提供则为“劳务报酬”,如果是非独立劳务,则是“工资薪金”所得。
一、工资薪金所得不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第十条 规定,非经营活动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
其中一个情况就是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这其实就是对应个人所得税上的“工资薪金”, 也就是说“工资薪金”所得不是增值税应税范围,无需缴纳增值税。
二、劳务报酬是增值税应税范围,应当缴纳增值税。
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个人所得税法对于“劳务报酬”的范围采取了列举法,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而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对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规定,上述 这些项目基本上分布在增值税的“修理修配劳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等税目里,是要缴纳增值税的。
劳务报酬如何缴纳增值税?根据财税(2019)13号的口径,从201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提高到按月10万元或按季30万元以内,而自然人仍然只能适用按次纳税的起征点,即500元/天·人。
也就是说,如果未办理税务登记,自然人每天不超过500元的,提供劳务,免征增值税;如果超过500元的,全额征收增值税。
但是,如果是作为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或者办理了临时税务登记的个人,则能够享受每月不超过10万元或按季不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个人的劳务报酬是否缴纳增值税,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是企业雇佣的人员,即便具备临时性和季节性,听从企业安排从事的是非独立劳动,按照税法规定,取得的报酬应该属于工资薪金所得,而不是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如果个人提供的劳务属于工资的,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是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
劳务完全发生在境外或虽然跨境但是税法规定免税的,境外个人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非居民个人适用税收协定,在个人技术转让的同时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是可以不交增值税的。
低于起征点的——免增值税
个人没有办理临时税务登记,按次计算起征点,低于500元可免增值税。
个人办理了临时税务登记的,可享受优惠政策,月销售额低于10万元的免增值税。
因此,对于个人劳务报酬,是否需要交纳增值税,需要事先做好评判,简单的说要交还是不交,都是非常不严谨的。自然人缴纳增值税适用税率,另有特殊规定除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是3%,劳务服务的征收率也是3%。
按次缴纳
不同增值税纳税期享受不同的免税政策,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含本数)
对特定业务的免税政策,根据税局最新口径,对于授课服务是属于个人转让著作权的相关服务,免征增值税。
按期缴纳
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0000元(含本数)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执行期到2021年12月31日)
对特定服务的免税政策,和按次纳税的政策一致。
增值税优惠政策
办理税务登记(含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为其代开发票后,就无法享受月销售额10万以下的增值税税收优惠了。
对于经常代开发票的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建议主动办理税务登记(个体工商户)或临时税务登记,以充分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
个人从事应税劳务,首先涉及到收款发票问题。如果需要代开增值税发票,需要预交增值税。如果代开普通发票,那么如果低于5000元,免征增值税。
欢迎关注,交流各类财税工作问题
个人劳务报酬所得,可以由付款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个人为任职的公司提供劳务,取得报酬,这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
但是,如果是以个人名义为其他公司提供劳务取得了报酬,从税法角度是产生了应税行为。目前,实际情况,如果没有办理税务登记、对方公司不要求你提供发票,税务机关是无法检测到你的应税行为;但若对方要求你提供发票(即使是代开),你的应税行为就会被税务机关掌握了,但是由于现阶段有季度9万以下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纳税的。
1.劳务关系可以是重复的,即可以为多个公司提供。
2.对个人而言,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可以并存,就是可以与甲公司为劳动关系,同时可以和乙丙丁是劳务关系。但是不能同时与甲公司即是劳动关系又是劳务关系。
3.提供劳务,按次不超过500,不需要代开发票,收款凭证即可。但是不能连续发生。企业可税前扣除
4.提供劳务超过500,代开发票,缴纳增值税,并由企业按照劳务报酬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为预扣预缴,次年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5.综合所得不高,有附加扣除事项的人群,几乎会退还全部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