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怎样合法脱离父子关系?
法律不承认断绝父子关系,所以也就不存在法律程序办理。
一、怎样合法脱离亲生父子关系
法律不承认断绝父子关系,所以也就不存在法律程序办理。亲生父子是不能断绝父子关系的,只能因一方的死亡而终止。所以除非是养子女与养父母可以通过解除收养关系的方式来脱离父子关系,否则父子关系不能脱离。如果是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二、对于亲生父子关系的规定
父子关系基于血缘关系产生,从情感上可以“断绝”关系,但是在法律上这种天然血缘关系是不可以进行解除的。不过虽然血缘关系无法解除,但是基于法律义务的父亲对于子女的监护义务,在子女年满18周岁以后可以自动解除。如果你已经年满18周岁,在法律上就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任何行为只要不触犯法律法规,完全自由,在法律上不受父母的干预。
1、自然血亲关系,法律上是不能解除的。对于亲生父子关系,在基于血缘关系产生,从情感上可以断绝关系,但是在法律上这种天然血缘关系是不可以进行解阶的。
2、法律上可以解除的父母乎女关系:子女被他人收养,则父母子女的关系依法消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解除父子关系的程序是什么?
亲生父子关系是无法通法律的方式断绝情的,因为这是事实关系,不是其它的法律关系可以说通过协议、公证这类似的法律行业来解除。即使双方写了一个合同,说从今天起,我们断绝亲生父子关系,这个合同也是因为违背社会公共道德而无效的。
相反,养子女、继子女关系,则是可以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解除。
如果真有断绝亲子关系的法律程序的话,那就是14岁以下儿童被他人收养了,那么这时候,法律上认为他同新生的父母及亲属的关系解除了,这时也不是绝对的断绝,因为如果对方解除收养关系、被收养人未成年又会自行恢复,成年的则要依他的自已的意愿而恢复。
父子之间一般牵涉到一些法定的扶养、赡养等法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这些东西除非权利人不主张,不然他就会存在(意思是说,只要是未成年子女、或无生活动力子女,高中及以下学习的子女,父亲的负担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义务是必需的;同样如果老年人老无所依,无生活来源、无自理能力也子女也是必须要负担生活、医疗费用的;只要子女、父亲要钱,就必须给)。当然,这种负担也是力所能及的范围。
综上所述,从法律角度上,亲子关系不能因自认而解除。不管是人民法院还是双方当事人协商,都是不能脱离父子关系的,如果是收养关系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解除,但也需要满足一定关系的才能脱离收养的父子关系。
2022-02-19
亲生的父子关系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养父子关系可以由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登记,也可以到法院起诉解除养父子关系。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六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扩展资料
脱离父子关系协议书 :
甲方:(父亲)(PS:正文中的父亲以下全由甲方代替)
乙方:(儿子)(PS:正文中的儿子以下全由乙方代替)(本文由乙方起草)
一、本人是甲方的子,男、已成年、未婚。由于甲乙双方在某些方面未达成一致,如今出现分歧。已无法化解和好如初。乙方单方面提出脱离父子关系,特写此书。
二、一般走法律程序是无法从根本上断绝父子关系的,因为自乙方出生后甲乙双方就自动建立了父子关系,是无法废除的。甲方必须抚养乙方直至成年,乙方必须赡养甲方直至终老。但自乙方成年而甲方未丧失生存能力期间甲乙双方任意一方均可单方面办理脱离父子关系。
父子关系基于血缘关系产生,从情感上可以“断绝”关系,但是在法律上这种天然血缘关系是不可以进行解除的。不过虽然血缘关系无法解除,但是基于法律义务的父亲对于子女的监护义务,在子女年满18周岁以后可以自动解除。如果你已经年满18周岁,在法律上就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任何行为只要不触犯法律法规,完全自由,在法律上不受父母的干预。
但是如果是未成年人,自小受到他人收养,则依据《收养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2、对于继父子关系。
对于继父子关系,学理方面认为继父子双方承认明示解除后,可以断绝继父子关系。
3、对于养父子关系。
对于养父子关系,在养父子关系成立后,其关系的解除在《收养法》中也有明确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第二十九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不能从法律上断绝的。
断绝亲子关系只是个人行为,不受到法律保护。
你想与父亲断绝父女关系,可以和他协商。
但是这种协商形成的协议有可能违法,不具有任何的法律效应的。
拓展资料:解除父子关系的程序
亲生父子关系是无法通法律的方式断绝情的,因为这是事实关系,不是其它的法律关系可以说通过协议、公证这类似的法律行业来解除。即使双方写了一个合同,说从今天起,我们断绝亲生父子关系,这个合同也是因为违背社会公共道德而无效的。
相反,养子女、继子女关系,则是可以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解除。
如果真有断绝亲子关系的法律程序的话,那就是14岁以下儿童被他人收养了,那么这时候,法律上认为他同新生的父母及亲属的关系解除了,这时也不是绝对的断绝,因为如果对方解除收养关系、被收养人未成年又会自行恢复,成年的则要依他的自已的意愿而恢复。
父子之间一般牵涉到一些法定的扶养、赡养等法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这些东西除非权利人不主张,不然他就会存在(意思是说,只要是未成年子女、或无生活动力子女,高中及以下学习的子女,父亲的负担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义务是必需的;同样如果老年人老无所依,无生活来源、无自理能力也子女也是必须要负担生活、医疗费用的;只要子女、父亲要钱,就必须给)。当然,这种负担也是力所能及的范围。
但其它的一些,财产关系则是可以断绝的,如财产、继承、债务等,父子之间就可以通过协议等方式,区分好我们之间你是你的我是我的。至于对方犯罪、损害别人、违反、欠债这些,只要对方不是未成人,或者是精神病人,那么父亲或儿子完全可以不管对方是不犯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