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法的收益额的正确方法
展开全部
法律解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为: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月收入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为应纳税所得。(三)营业收入,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收入每次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超过40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财产转让所得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为应纳税所得。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为减除百分之二十费用后的余额。稿酬所得减70%。将个人收入捐献给教育、扶贫、脱贫等慈善事业。捐赠金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可以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慈善捐赠应当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费;专项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月收入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为应纳税所得。(三)营业收入,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收入每次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超过40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财产转让所得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为应纳税所得。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为减除百分之二十费用后的余额。稿酬所得减70%。将个人收入捐献给教育、扶贫、脱贫等慈善事业。捐赠金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可以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慈善捐赠应当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费;专项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