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证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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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就业证》办理程序如下:(1)由用人单位向市劳动局就业管理处提出使用外来劳动力用工申请;(2)经市劳动局就业管理处审批后,开具暂住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使用外地务工人员《通知单》;(3)用工单位持《通知单》,并提供《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外出人员花名册》、照片到暂地职业介绍中心办理就业证。各个地方政策不一样,建议咨询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不断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公共就业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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