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步骤程序
办理离婚手续流程是:一、协议离婚办理流程:1.准备离婚相关证件。2.准备离婚相关材料。3.必须由夫妻亲自前往当事人常住地址户口所在地区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4.民政局人员审核材料无误,将结婚证收回。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证。二、诉讼离婚办理流程:1.提起诉讼。2.法院审理。3.判决。协议离婚,也称登记离婚、自愿离婚,是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时人的合意,并经过登记程序而解除。离婚诉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与另一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根据相关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时,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依诉讼程序以判决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称为裁判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分析解答】
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1、协议离婚的程序:
如果双方就财产、债务和抚养权都协商一致了,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申请后有30天离婚冷静期,到期后才可以去领离婚证。冷静期内有一方不想离婚,可以撤回离婚申请,30天领证期,领证期内有一方没有去领,当*做撤回离婚申请。
2、诉讼离婚的程序:
(1)起诉:需要准备诉讼的证据和起诉状,递交有管辖权的法院;
(2)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3)判决: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离婚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