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是自然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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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是指给人类生存带来危害或损害人类生活环境的自然现象,包括干旱、高温、寒潮、洪涝、山洪、台风、龙卷风、冰雹、暴雨、暴雪、地震、海啸、泥石流、沙尘暴、雷电、雷暴、火山喷发等。
人类尽管可以改造大自然,但是大自然的力量是人类无法控制的。尤其是地震造成的道路裂缝,洪灾冲垮道路,直接将人类修筑的道路破坏。
房屋建筑是人类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完成的,自然灾害可以轻松地将其毁于一旦。自然灾害有时候多重并发,一种灾害的发生还会带着其他次生灾害产生,比如瘟疫。自然灾害的破坏力很强,人类应当避免或者减少对地下资源的过度挖掘,减少人类对自然资源的依赖。
地球上的自然变异,包括人类活动诱发的自然变异,自然灾害孕育于由大气圈、岩石圈、水圈、生物圈共同组成的地球表面环境中。无时无地不在发生,当这种变异给人类社会带来危害时,即构成自然灾害。因为它给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了不同程度的损害,包括以劳动为媒介的人与自然之间,以及与之相关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灾害都是消极的或破坏的作用。所以说,自然灾害是人与自然矛盾的一种表现形式,具有自然和社会两重属性,是人类过去、现在、将来所面对的最严峻的挑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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