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法和税法不一致的需要考虑纳企业所得税调整的项目有哪些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1.职工福利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
2.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
3.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特殊行业8%)
4.利息费用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关联方借款2个限制)
5.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6.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l5%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特殊行业30%)
7.公益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8.手续费及佣金(1)保险企业: 财产保险按15%;人身保险按10%计算限额。
(2)其他企业: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
2.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
3.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特殊行业8%)
4.利息费用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关联方借款2个限制)
5.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6.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l5%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特殊行业30%)
7.公益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8.手续费及佣金(1)保险企业: 财产保险按15%;人身保险按10%计算限额。
(2)其他企业: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7209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济南夏日炎炎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武汉草原风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上海旋风骑士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