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怎样成为仲裁员?
成为仲裁员的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应具备一定的学历、资历和专业能力;
3、仲裁员必须具有独立性和公正性;
4、必须由具有完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人担任;
5、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6、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熟悉人事政策法规,有独立办案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8、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
(2)、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
(3)、曾任审判员满八年的;
(4)、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
(5)、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扩展资料
仲裁员的工作内容:
1、接受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交办的争议案件,参加仲裁庭;
2、进行调查取证,有权向当事人及有关单位进行调阅文件、档案、询问证人、现场勘查、技术鉴定等与事实有关的调查;
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提出处理方案;
4、对正义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工作,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5、审查申诉人的撤诉请求;
6、参加仲裁庭合议,对案件提出裁决意见。
7、案件处理终结时,填报《结案审批表》;
8、及时做好调解、仲裁的文书工作及案卷的整理归档工作;
9、宣传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10、对案件涉及的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仲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