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教与学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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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不是一般的技术应用,而是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相互促进。一方面,信息技术要进入教育教学过程,改变教育教学模式,形成新的教学方法和模式,发挥信息技术对教育教学改革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要实践新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模式,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信息技术提供支撑,同时也为信息技术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方向。
要让每一位教育工作者都能自觉地认识到:不能只是停留在运用技术去改善“教与学境”或“教与学方式”的较低层面上,而必须在运用技术改善“教与学环境”和“教与学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去实现教育的结构性变革—也就是要“改变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课堂教学结构,构建出新型的‘主导一主体相结合’课堂教学结构”。这正是《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之所以提出、并倡导“信息技术要与教育深度融合”这一全新观念与做法的基本出发点,也是“信息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的本质与确切内涵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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