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释义:
1、借别人的钱没有还,也比喻该做的或承诺要做的事没有做;由于经营不善,企业欠了不少债。
2、所欠的钱或没有兑现的偿还承诺。
欠债的后果:
1、欠债不还一般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对于有能力偿还而恶意欠债的,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才属于刑法打击的范围。
2、我国《刑法》第3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