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报价时暂列金额是否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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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时暂列金额不取费。
凡是不进入正式工程结算造价之内或者不出具正规发票既可以收款的,都可以不计取税金(但是,逃税、漏税等属于违法行为)。设备进入结算造价的不计算规费,应计算税金。甲供主材进入结算造价时,计算规费和税金。
暂定金额不得超过估计总成本的20%配额。暂定金额应为除税款以外的所有费用。项目结算时,临时金额取消,费用根据实际项目增加。
对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项目,暂定金额应根据招标文件编制,并计入其他项目费用。对于按工程和材料单价计价的项目,临时津贴额应单独列出。
扩展资料:
暂列金额一般不得超过估算总造价的20%。10版定额的暂列金额为税金外的全部费用。工程结算时,暂列金额应予取消,另根据工程实际发生项目增加费用。
对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项目,暂定金额应根据招标文件编制,并计入其他项目费用。按工程和材料单价计价的项目,暂定金额另行计算。暂定金额为业主储备基金,由业主咨询工程师预先确定并填写在招标文件中。
暂列金额应由监理人报发包人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使用。
参考资料来源:
翱洋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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