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委托贷款与贷款的区别
提示借贷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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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性质不同。
委托贷款业务中,受托人具有财产管理性质,主要根据委托人的指示转移委托财产;
贷款业务中,受托人通过类似银行的贷款业务,为委托人投资。
2、形式不同、
委托贷款合同须由委托人、受托人和借款人签订三方协议,或者分别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受托人与借款人签订内容一致协议。
贷款合同纠纷的当事人仅为委托人和受托人。
3、确定借款合同内容的主体不同。
委托贷款合同中,借款合同内容、(包括借款人、借款期限、借款利率等)由委托人指定。
贷款合同中,委托人对于借款合同很少干预,借款合同独立于信托合同,借款合同的具体内容由受托人确定。
4、责任和风险承担不同。
委托贷款中借款人负有直接向委托人还款的义务,贷款风险由委托人自行承担;信托贷款合同纠纷中,借款人是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其没有直接向委托人还款的义务。
贷款中款项的安全由信托机构负责,风险由信托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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