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计算实际GDP计算
国家统计局每年公布GDP数据计算需要经过以下几个过程:初步估计过程、初步核实过程和最终核实过程。初步估计过程一般在每年年终和次年年初进行。它得到的年度GDP数据只是一个初步数,这个数据有待于获得较充分的资料后进行核实。
初步核实过程一般在次年的第二季度进行。初步核实所获得的GDP数据更准确些,但因仍缺少GDP核算所需要的许多重要资料,因此相应的数据尚需要进一步核实。最终核实过程一般在次年的第四季度进行。
这时,GDP核算所需要的和所能搜集到的各种统计资料、会计决算资料和行政管理资料基本齐备。与前一个步骤相比,它运用了更全面、更细致的资料,所以这个GDP数据显得就更准确些。
扩展资料
GDP(国内生产总值):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全部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的总和,常被认为是衡量国家(或地区)经济状况的指标。
GDP是国民经济核算的核心指标,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的总体经济状况重要指标,但不适合衡量一个地区或城市的经济状况,因为每个城市的生产总值上缴上级或国家的量都不同,所以在每个城市留下的财富就不一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初步核算,2016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为744127亿元,比上年增长6.7%;全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53980元,比上年增长6.1%。国家统计局2018年1月5日发布公告,经最终核实,2016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现价总量为743585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减少542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7%,与初步核算数一致。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