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是依照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存在竞争关系,招标人必须平等地对待每一个投标人。招标人对投标人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平等地获得招标信息;(2)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3)控告、检举招标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投标人应该履行下列义务:
(1)保证所提供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
(2)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对投标文件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
(3)提供投标保证金或其它形式的担保;
(4)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并履行合同,非经招标人同意不得转让或分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