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民主革命分为
近代中国民主革命分为:旧民主主义革命和新民主主义革命。
1、旧民主主义革命:
包含了农民阶级的反抗革命,以及资产阶级领导的、以建立资本主义社会和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为目的的资产阶级革命 。
革命历程:1840年起至1919年,中国人民同外国侵略者,同本国剥削者进行了艰苦的革命斗争。这段时期大致可分为:1840-1901:以太平天国和义和团运动为代表的农民革命;1901-1919:资产阶级民主革命。
其中后一个阶段还可以分为由资产阶级领导的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1901-1919)。这期间先后出现了六次较大的运动,代表着历史的发展方向,勾画出这一历史时期的主要脉络,形成这一时期的主旋律。
2、新民主主义革命:
指在帝国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时代,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中的无产阶级领导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其所谓“新”,是相对于17-18世纪欧美国家发生的资产阶级领导的,旨在推翻封建专制主义压迫,确立资产阶级政治统治的旧民主主义革命。
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是从1919年五四运动开始的,在此之前的近代以来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为中国的旧民主主义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
它的目标是无产阶级(通过中国共产党)牢牢掌握革命领导权,彻底完成革命的任务,并及时实现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结束和社会主义革命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