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有几个成员国呢?
截至2020年9月24日,联合国安理会十五个成员国为:
5个常任理事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俄罗斯联邦、法兰西共和国、美利坚合众国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10个非常任理事国,由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两年:爱沙尼亚(2021年)、尼日尔(2021年)、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2021年)、突尼斯(2021年)、越南(2021年)、德国(2020年)、多米尼加共和国(2020年)、南非共和国(2020年)、比利时(2020年)、印度尼西亚(2020年)。
扩展资料:
安理会职权范围包括:对国际争端进行调查和提出调解或解决的办法;对威胁、破坏和平的行为,促请联合国会员国用经济制裁或除战争以外的其他措施加以防止,必要时,对侵略者采取军事行动;建议接纳新会员国;向大会推荐秘书长人选等。
安理会每年举行两次定期会议,此外,在安理会主席认为必要,或经大会、秘书长或任何理事国提出请求,可随时召集会议。安理会主席由各理事国按国名英文字母顺序按月轮流担任。
安理会的行动以“五大国一致”原则为基础,五个常任理事国在实质问题上有否决权。安理会还下设专家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其他技术事项)和接纳新会员国委员会。由五个常任理事国的总参谋长或其他代表组成的军事参谋团是安理会的附属机构。
参考资料来源: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现任理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