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流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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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
1、加强各项审批系统运行管理,包括不限于钉钉,明源,OA各项办公审批系统,保证系统有序、安全运行。
2、理清流程、分清责任、明确权限及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推诿扯皮。
3、建立信息集成平台,增强领导监控能力。
4、强力推行无纸化办公,实现审批系统价值的最大化。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职责:
(一)综合管理部
1、负责审批系统规章制度制定,缺饥以及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2、负责审批系统流程设计、修改。
(二)公司领导(总经理、分管副总、各部门负责人)
1、埋哗支持审批系统建设,在公司强力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纸质文稿审批。
2、按时限及表单要求审批各项业务流程;对发起的业务流程把关,严禁不合理、不合规的流程进入下个审批节点。
3、对分管的业务流程实施检查、考核,确保每项流程按时完成,杜绝超期办理。
(三)其他使用人员
1、流程发起人:按时限要求提交各项业务流程,并对办理业务流程的后续节点进行跟踪、催办。
2、按时处理待办事项,尽量保证待办流程数量为零。
3、系统使用人员应自觉遵守系统运行的规章制度,按照岗位职责、工作权限、时限要求,认真完成本人在系统中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4、线上审批要以线下沟通为基础,各部门在发起业务流程前应事先充分沟通。
四、运行基础:
(一)用户开户与注销
1、开通:按工作需要,需开通所有审批流程账户的需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需清晰阐述开通的相关权限及模块提报OA流程至IT部开通。
2、注销:人员离职后一周内,综合管理部通知IT部完成离职人员账户注销。
(二)使用规范:
1、在线要求:为保证各项业务办理及响应时间,以下为强制要求;
A:登录名和登录密码应予以严格保密,并做到定期更新密码,以防他人盗用账户,由于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由用户名所有人负责;
B:保证在审批系统上发布、流转的信息和文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并对所发布和审批的内容负责。在审批系统中的意见和审批与原书面签署具有同等效力和权威,相应人员应予以执行和遵守;
C:审批系统使用实行实名制,任何人不得在审批系统上发布与公司工作无关的内容,言论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 业务流程管理
五、流程管理:
(一)管理原则:
1. 层级管理:按岗位职责与职务级别层层审批,严禁跃过直管领导、分管领导,各级领导批阅审批流程,除了审查正文还需对流程把关,流程设置要符合管理原则。
2. 跟踪督办:是谁发起由谁跟踪,为谁服务就由谁督办,归谁管理由谁负责,经公司领导批阅的审批流程由对口部门跟踪落实,要明确时限、落实到人,不能有遗漏。
(二)流程发起要求:
1、流程发起要求:流程发起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在发起流程时,需将诉求及主要依据表述清楚,做到逻辑清晰,简单明了。对于伏液返需要多部门会签或审核的流程,发起人应先进行线下沟通(线下沟通至少包含直接上级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达成一致后才能发起流程。部门审批人在接收到流程发起人的申请后应及时审批,提出专业意见,不能简单以“同意”取代审核意见。若拒绝发起人的,必须在签办反馈中详细写明拒办 理由,流程发起人在接收到回退指令后,应认真查阅回退理由,以便重新调整和更改流程。
2、流程资料上传与检查:经办人发起流程时,需要上传相关附件资料,应检查资料的完整性和可用性(保证附件资料在审批过程中能正常打开)。
(三)流程审批要求:
1、审批意见:各环节审批人必须明确发表意见,客观、清晰的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态度,避免出现类似“阅”、“知晓”、“好的”等无明确态度的意见。
2、禁止流程审批过程中讨论性协商:流程原则上只是完成审批过程,具体事务通常是在各种会议上已经完成讨论,流程审批人在审批时快速明确并签署意见,禁止在流程审批过程中作讨论性协商。
3、流程搁置与打回:在流程审批过程中,如发现经办人上传流程有误或有疑问,须立即与经办人进行沟通后明确意见,禁止未经沟通直接搁置流程或者强行将流程打回,更禁止没有仔细审阅流程就直接通过。
4、流程协商:对于流程中未设置相关人员但确实需要征求意见的,可以发起流程协商,但应避免利用流程协商完成工作正常的沟通和协调。
5、授权交办:原则上如有特殊情况如人员临时变动,长期病假等特殊原因可交办关联业务经办人,以保证业务正常流转,如特殊情况除外。
(四) 流程签批把关
1、标题不详细,不能简单概述正文内容的流程,在会签审批时要予以回退。
2、流程设置不符合层级管理原则的,在会签审批时要予以退回并反馈综合管理部与IT沟通调整。
3、正文陈述不清楚,诉求不明,意见不明,附件不完整的流程,在会签审批时要予以回退。
4、发起人不正确的流程,在会签审批时要予以回退。
(五)流程的办理时限:
1、流程审批时间:原则上员工需将流转至个人的审批节点当天流程当天处理完毕,特殊岗位与流程除外。
2. 流程发起在签批过程中另涉及其他业务,需制定方案、开展调查、核算成本的,办理时限可再增加1-2个工作日。若预估在增加2个工作日后仍不能完成的,应在意见栏说明原因,写明完成时限后让流程继续流转(或写明原因后暂存待办),并在承诺的截止日期前对流程完成处理。
第三章 考核管理
六、考核:
1、流程发起人和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对待,切实负起岗位责任。不按流程管理原则及要求执行的行为属于违规行为,综管部负责对过程管理进行责任识别和记录,主管领导负责进行责任认定,综管部根据月度执行情况下发考核通报。违反上述规定的,每人每次处罚款50元,月度内违规二次及以上的,每人每次处罚款100元并警告,季度内累计违规三次的,对责任人进行降级处理,情况特别严重的将以予辞退。
2、违反制度其他规定,或未尽到制度规定的相应职责,视情节轻重处由总经办审批意见处罚。
第四章 附则
七、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与补充。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九、前期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处,以本制度规定为准。
一、目的:
1、加强各项审批系统运行管理,包括不限于钉钉,明源,OA各项办公审批系统,保证系统有序、安全运行。
2、理清流程、分清责任、明确权限及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推诿扯皮。
3、建立信息集成平台,增强领导监控能力。
4、强力推行无纸化办公,实现审批系统价值的最大化。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职责:
(一)综合管理部
1、负责审批系统规章制度制定,缺饥以及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2、负责审批系统流程设计、修改。
(二)公司领导(总经理、分管副总、各部门负责人)
1、埋哗支持审批系统建设,在公司强力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纸质文稿审批。
2、按时限及表单要求审批各项业务流程;对发起的业务流程把关,严禁不合理、不合规的流程进入下个审批节点。
3、对分管的业务流程实施检查、考核,确保每项流程按时完成,杜绝超期办理。
(三)其他使用人员
1、流程发起人:按时限要求提交各项业务流程,并对办理业务流程的后续节点进行跟踪、催办。
2、按时处理待办事项,尽量保证待办流程数量为零。
3、系统使用人员应自觉遵守系统运行的规章制度,按照岗位职责、工作权限、时限要求,认真完成本人在系统中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4、线上审批要以线下沟通为基础,各部门在发起业务流程前应事先充分沟通。
四、运行基础:
(一)用户开户与注销
1、开通:按工作需要,需开通所有审批流程账户的需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需清晰阐述开通的相关权限及模块提报OA流程至IT部开通。
2、注销:人员离职后一周内,综合管理部通知IT部完成离职人员账户注销。
(二)使用规范:
1、在线要求:为保证各项业务办理及响应时间,以下为强制要求;
A:登录名和登录密码应予以严格保密,并做到定期更新密码,以防他人盗用账户,由于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由用户名所有人负责;
B:保证在审批系统上发布、流转的信息和文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并对所发布和审批的内容负责。在审批系统中的意见和审批与原书面签署具有同等效力和权威,相应人员应予以执行和遵守;
C:审批系统使用实行实名制,任何人不得在审批系统上发布与公司工作无关的内容,言论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 业务流程管理
五、流程管理:
(一)管理原则:
1. 层级管理:按岗位职责与职务级别层层审批,严禁跃过直管领导、分管领导,各级领导批阅审批流程,除了审查正文还需对流程把关,流程设置要符合管理原则。
2. 跟踪督办:是谁发起由谁跟踪,为谁服务就由谁督办,归谁管理由谁负责,经公司领导批阅的审批流程由对口部门跟踪落实,要明确时限、落实到人,不能有遗漏。
(二)流程发起要求:
1、流程发起要求:流程发起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在发起流程时,需将诉求及主要依据表述清楚,做到逻辑清晰,简单明了。对于伏液返需要多部门会签或审核的流程,发起人应先进行线下沟通(线下沟通至少包含直接上级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达成一致后才能发起流程。部门审批人在接收到流程发起人的申请后应及时审批,提出专业意见,不能简单以“同意”取代审核意见。若拒绝发起人的,必须在签办反馈中详细写明拒办 理由,流程发起人在接收到回退指令后,应认真查阅回退理由,以便重新调整和更改流程。
2、流程资料上传与检查:经办人发起流程时,需要上传相关附件资料,应检查资料的完整性和可用性(保证附件资料在审批过程中能正常打开)。
(三)流程审批要求:
1、审批意见:各环节审批人必须明确发表意见,客观、清晰的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态度,避免出现类似“阅”、“知晓”、“好的”等无明确态度的意见。
2、禁止流程审批过程中讨论性协商:流程原则上只是完成审批过程,具体事务通常是在各种会议上已经完成讨论,流程审批人在审批时快速明确并签署意见,禁止在流程审批过程中作讨论性协商。
3、流程搁置与打回:在流程审批过程中,如发现经办人上传流程有误或有疑问,须立即与经办人进行沟通后明确意见,禁止未经沟通直接搁置流程或者强行将流程打回,更禁止没有仔细审阅流程就直接通过。
4、流程协商:对于流程中未设置相关人员但确实需要征求意见的,可以发起流程协商,但应避免利用流程协商完成工作正常的沟通和协调。
5、授权交办:原则上如有特殊情况如人员临时变动,长期病假等特殊原因可交办关联业务经办人,以保证业务正常流转,如特殊情况除外。
(四) 流程签批把关
1、标题不详细,不能简单概述正文内容的流程,在会签审批时要予以回退。
2、流程设置不符合层级管理原则的,在会签审批时要予以退回并反馈综合管理部与IT沟通调整。
3、正文陈述不清楚,诉求不明,意见不明,附件不完整的流程,在会签审批时要予以回退。
4、发起人不正确的流程,在会签审批时要予以回退。
(五)流程的办理时限:
1、流程审批时间:原则上员工需将流转至个人的审批节点当天流程当天处理完毕,特殊岗位与流程除外。
2. 流程发起在签批过程中另涉及其他业务,需制定方案、开展调查、核算成本的,办理时限可再增加1-2个工作日。若预估在增加2个工作日后仍不能完成的,应在意见栏说明原因,写明完成时限后让流程继续流转(或写明原因后暂存待办),并在承诺的截止日期前对流程完成处理。
第三章 考核管理
六、考核:
1、流程发起人和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对待,切实负起岗位责任。不按流程管理原则及要求执行的行为属于违规行为,综管部负责对过程管理进行责任识别和记录,主管领导负责进行责任认定,综管部根据月度执行情况下发考核通报。违反上述规定的,每人每次处罚款50元,月度内违规二次及以上的,每人每次处罚款100元并警告,季度内累计违规三次的,对责任人进行降级处理,情况特别严重的将以予辞退。
2、违反制度其他规定,或未尽到制度规定的相应职责,视情节轻重处由总经办审批意见处罚。
第四章 附则
七、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与补充。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九、前期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处,以本制度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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