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售楼处买房子主要问什么
法律主观:
经常会出现因为购房打官司的事情,买房是件快乐的事情但是也要慎重,买房子要注意的问题包括以下几点:1、买新房子注意烂尾楼、沉降、销售欺诈、车位、签订购房合同。2、首先从看好房子开始讲。去售楼处交订金,并同时签订认购书和确定签署正式合同的时间。(这期间特别要注意详细查看开发商提供的“五证”及相关文件)。3、按照约定时间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交纳购房款项。4、在规定期限内,由开发商协助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预售合同的登记手续,并按规定交纳印花税。5、合同登记后,需要办理购房贷款的,可以着手办理抵押贷款手续。6、具体办理办法,可向有关部门咨询。十、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发商提供“入住通知书”及“收楼须知”,销售部、物业公司财务部、管理处到现场集中办公,着手办理业主入住手续。7、业主办理入往手续同时应携带相应的证件、购房合同,办理手续如下:(1)到开发商售楼处交纳购房余款。(2)领取《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及有关装修规定和表格。(3)由销售部或物业部陪同业主验房,签署“楼宇交接书”。(4)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公约》。(5)按规定交纳首期物业管理费,灶具报装费,有线电视报装费,电话初装费等(不同物业有不同规定)。(6)新业主领取房屋钥匙,办理装修或入住手续。
法律客观: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