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篆颁行全国的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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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
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割据,各国的汉字出现了简繁不一、一字多形的情况。而秦灭六国后,规定小篆作为标准文字颁行全国各地。公元前221年秦始皇下令“书同文”,由丞相李斯和赵高,胡毋敬等人整理文字,以简化秦文”小篆”作为标准字体,用于公文法令。
他们在秦国原来使用的大篆籀文的基础上,进行简化,创制了统一文字的汉字书写形式。同时废除了其它各种异体文字。小篆的制定是中国第一次有系统的将文字的书体标准化的过程。一直从秦朝流行到西汉末年(约公元8年),才逐渐被隶书所取代。
小篆统一文字的意义
篆体,又称为“篆书”,是小篆、大篆的合称,因为习惯上把“籀文”称为大篆,故后人常把“篆文”专指小篆。汉字发展到小篆阶段,逐渐开始定型(轮廓、笔划、结构定型),象形意味削弱,使文字更加符号化,减少了书写和认读方面的混淆和困难。
这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运用行政手段大规模地规范文字的产物。秦王朝使用经过整理的小篆统一全国文字,不但基本上消灭了各地文字异行的现象,也使古文字体异众多的情况有了很大的改变,在中国文字发展史上有着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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