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里奖金计税方式
法律主观: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一)原则: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计算方法
1、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1)发放一次性奖金的当月,工资薪金高于5000元
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发放一次性奖金的当月,工资薪金低于5000元
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当月工资高于5000元,就直接将奖金除以12后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当月工资低于5000元,就将一次性奖金收入与当月工资合并扣除5000元后,再除以12个月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高于或等于5000元),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低于5000元),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当月工资薪金-50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如果计算当月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时,已经扣除了5000元,再计算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时,就无需减除5000元了;如果当月工资薪金低于5000元(工资薪金无个税,没有减除5000元),那么在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时,要扣除5000元,即5000元在要减除一次。
以上就是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的介绍。对于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按“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该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只允许采用一次。
法律客观:
年度各种奖金是指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年度各种奖金应该如何计税呢?对于此类奖金,应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年度各种奖金如何计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年度各种奖金是指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对于此类奖金,应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年度各种奖金是指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对于此类奖金,应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例:企业职员小陈,每月取得基本工资3000元,2012年12月取得年度先进职工奖1000元,季度奖5000元,加班奖300元,考勤奖200元;小陈12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为:(3000+1000+5000+300+200-3500)×20%-555=645元。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于每一个纳税人,年终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只允许采用一次,纳税人在一个年度内的不同月份分次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性质的收入,也只允许选择其中一次采用年终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计缴税款。工资薪金、年终奖所得适用调整后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2011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