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院费在医保报销范围内吗
法律主观:
住院补偿医疗保险又称津贴型医疗保险。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规定补贴标准,对投保人进行赔付的保险。申请理赔时,无须提供费用发生的相关票据原件。如果您已参加了社保,想以商业医疗险作为补充手段,以转嫁需自费负担的部分医疗费或分担因住院、手术造成的收入损失,那么,补贴型医疗保险就是一种不错的选择。补贴型医疗保险又称津贴型医疗保险,是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收入中断或减少时,由保险公司提供补偿的收入保障型保险。通俗讲是一种无论实际治疗花多少钱,保险公司都按照合同规定补贴标准,对投保人进行赔付的保险。因此申请理赔时,无须像报销型医疗保险那样,要提供费用发生的相关票据原件。在目前市面上,保险公司推出的补贴型医疗保险,主要有按住院天数累积给付的住院补贴型医疗保险,以及向接受手术者提供的手术费用补贴型医疗保险。[1]补贴型医疗保险分为1年期、终身型及介于两者间的定期型(如10年、20年期)。1年期补贴型医疗保险最大优点在于其灵活,投保人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保障额度;而缺点在于需每年续保,一旦发生重大疾病,以后年度续保难度会随之增加;这类保险的保费也会因被保险人年龄的增大而逐年上升。对终身的补贴型医疗保险,保险公司一般采用平准保费,即保费不会随被保险人年龄增长或身体状况变化而增加,且不存在中途保险公司提高保费或拒保现象,可对被保险人生存期内的疾病进行重复理赔。正因为有这样的优点,使得终身的补贴型医疗保险的费率较高。补贴型医疗保险的特性,使其成为不用看社保“脸色”的医疗保险,它的理赔与被保险人花多少住院费或手术费无关,保险公司不会深究所花费用哪些是社保范围内、哪些又是社保外的。如果当前您已参加了社保,只是想以商业医疗险作为补充手段,以转嫁需自费负担的部分医疗费或分担因住院、手术造成的收入损失,那么,补贴型医疗保险就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