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房产必须要公证吗
法律主观:
房产赠与是指房屋所有人将 房屋所有权 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赠与当事人须提交 房屋所有权证 、赠与合同等书面证件,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房产赠与行为才具 有法律效力 。也就是说,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赠与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产权人将个人所有的财产无偿地赠送给他人的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屋赠与公证手续如何办理 (一)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二)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 居民身份证 、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三)赠与协议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座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法律客观:
房屋赠与必须公证吗赠与人任意撤销权是指未经公证的赠与、或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以前无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销赠与的权利。《合同法》第186条规定了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即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根据我国《物权法》相关规定,房屋等不动产所有权转移,采用登记制度,必须依法登记,而合同法中并未对不动产赠与合同作出限制。根据《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但第187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也就是说,房屋赠与合同的生效条件应是办理不动产登记,公证的作用只是增强约束力,使赠与人不能随意行使任意撤销权而已。完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与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登记等手续】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