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超速50%以上怎么处罚
法律主观: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处罚200元-2000元,并扣12分,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处罚200元-2000元,并扣12分,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处罚200元-2000元,并扣12分,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处罚200元-2000元(9座以下小客车和小型越货车以下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 超速 50%以上的处罚1000元-2000元),并扣12分,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9分: (一)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 (四)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五)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六)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七)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