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与火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机关应该是哪里?

据我所知,此类事故发生后一般都是交由当地交警部门处理,但交法内明确指出此类事故非“道路交通事故”,不能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那么请问汽车与火车发生事故后的处理机关应... 据我所知,此类事故发生后一般都是交由当地交警部门处理,但交法内明确指出此类事故非“道路交通事故”,不能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那么请问汽车与火车发生事故后的处理机关应该是哪里?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
那么这个《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关于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指的是什么?有没有明确的规范呢?
展开
 我来答
xiaohan1038
推荐于2016-02-24 · 知道合伙人生活技巧行家
xiaohan1038
知道合伙人生活技巧行家
采纳数:13786 获赞数:217851
自2004年一直从事后勤行政管理工作,主要从事后勤行政管理、物业管理工作,热爱电力行业,希望共同探讨

向TA提问 私信TA
展开全部
一、一旦发生汽车与货车的交通事故,铁路部门会成立调查委员会,对事故的性质和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判断事故责任。并经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二、相关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第五十七条规定,发生铁路交通事故,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依照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关于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办理,并及时恢复正常行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铁路线路开通和列车运行。
  第五十八条规定,因铁路行车事故及其他铁路运营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人身伤亡是因不可抗力或者由于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youyou1983621
推荐于2016-04-25 · 超过26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答主
回答量:77
采纳率:0%
帮助的人:0
展开全部
第五十七条 发生铁路交通事故,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依照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关于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办理,并及时恢复正常行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铁路线路开通和列车运行。由铁路人民法院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这些都能依据,,《铁路交通事故救援及调查处理条例》有望明年初颁布。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四川万通汽车学校
2021-02-21 · 汽车新能源、机电维修、钣喷美等培训学校
四川万通汽车学校
成都万通汽车学校隶属于新华教育集团,央视上榜教育品牌。学院是成都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学校坐落于成都龙泉驿区阳光城同安6号
向TA提问
展开全部
1、事故现场
(1)当发生了交通事故以后,车主必须要在第一时间内亮起车辆的危险警告灯,并在车后面设置危险警告标识牌。这样做的好处就是防止有后面的车进行追尾的碰撞,从而保障车内的人员以及车辆自身的安全。
(2)除了设立了警示标识以后,还要对事故的现场进行拍照取证,这是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论的事故证据,在移动车辆之前进行拍照的方法主要是为了避免车主不认问题出现。再填写相应的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这样就可以到定损机构进行车辆定损,从而完成相应的维修与检测工作。
2、马上停车
在汽车运行安全的情况下马上停车,关掉引擎(以免汽车起火)并打开紧急灯让其闪亮;立即记下对方车的牌号(车上应随时备有笔和纸,甚至照相机),以防对方在出交通事故后开车跑掉。
3、发出警示
保护好现场;向其他车辆发出警告,亮起危险警告灯;在路上摆放三角形警告牌;如有需要,再用其他方式示警。
4、护理伤者
切勿移动受伤者,除非伤者面临危险(如着火、有毒物体渗漏),因为您的移动可能会造成更大的伤害。如果伤者仍在呼吸,且流血不多,则旁人不可做任何事情,除非确实懂得怎样护理伤者;不可给伤者喂任何食物或饮料。
5、防止危险
关掉所有肇事车辆的发动机;禁止吸烟;当心其他易燃物品;尽可能防止燃油泄露;当心危险物品,慎防危险性液体、尘埃及气体积聚。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wwei77
2006-12-20
知道答主
回答量:1
采纳率:0%
帮助的人:0
展开全部
那么请问1楼中提到的“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关于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具体指的是什么规定?实践操作中的依据是什么?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收起 2条折叠回答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