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职称评审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
参加国家或省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项知识考试,通过考试认定登记36 学时。以考试合格证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合格。
参加人力社保部门批准的高研班,按省级以上、市级分别认定登记36 个、 24 个学时,高研班证书上列明学时的按照其列明的学时予以认定登记。
参加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类机构)组织的培训班、研修班、进修班学习或学术会议、讲座、访问等专业学术活动,每天可认定登记6 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