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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寄】是中国古代志怪小说集《搜神记》中所记的故事主人。李寄是战国时代将乐县人,她小时候因斩蛇除害而名传古今。
【作者】干宝(?~336),东晋文人,字令升,祖籍河南新蔡。他的《搜神记》志怪短篇小说集在中国小说史上有着极其深远的影响,被称作中国小说的鼻祖。
【原文】
李寄①
东越闽中有庸岭②,高数十里。其西北隰中有大蛇③,长七八丈,大十馀围④,土俗常惧⑤。东治都尉及属城长吏⑥,多有死者。祭以牛羊,故不得祸。或与人梦,或下谕巫祝⑦,欲得啖童女年十二三者⑧。都尉令长⑨,并共患之。然气厉不息⑩。共请求人家生婢子(11),兼有罪家女养之。至八月朝祭(12),送蛇穴口。蛇出,吞啮之(13)。累年如此,已用九女。尔时预复募索(14),未得其女。将乐县李诞家(15),有六女,无男。其小女名寄,应募欲行,父母不听。寄曰:'父母无相(16),惟生六女,无有一男,虽有如无。女无缇萦济父母之功(17),既不能供养,徒费衣食,生无所益,不如早死。卖寄之身,可得少钱,以供父母,岂不善耶?'父母慈怜,终不听去。寄自潜行(18),不可禁止。寄乃告请好剑及咋蛇犬(19)。至八月朝,便诣庙中坐(20)。怀剑(21),将犬(22)。先将数石米糍(23),用蜜□灌之(24),以置穴口。蛇便出,头大如囷(25),目如二尺镜。闻糍香气,先啖食之。寄便放犬,犬就啮咋;寄从后斫得数创(26)。疮痛急,蛇因踊出,至庭而死。寄入视穴,得其九女髑髅(27),悉举出,咤言曰(28):'汝曹怯弱(29),为蛇所食,甚可哀愍(30)。'于是寄女缓步而归。越王闻之,聘寄女为后(31),拜其父为将乐令,母及姊皆有赏赐。自是东治无复妖邪之物。其歌谣至今存焉(32)。
【注释】①本篇写少女李寄斩蛇除害的故事。用反衬手法,写出了李寄非凡的勇敢和机智。②东越:汉初小国。在今浙江东南及福建一带。闽中:郡名。庸岭:山名。在今福建邵武县。③隰(xī息):低湿之地。④围:计量圆周的长度单位,旧说尺寸长短不一。⑤土俗:当地风俗。此指当地百姓。⑥东治:据《晋书·地理志》'建安郡'下注,'东治'当作'东冶'。东越国都,在今福建福州市。都尉:郡之军事长官。属城长吏:所属县城的长官。长吏,地位较高的县吏。《汉书·百官公卿表》:县令、长'皆有丞、尉,秩四百石至二百石,是为长吏'。⑦下谕:下令,晓谕。巫祝:古代以歌舞娱神、与神交通的人。⑧啖(dàn淡):吃。⑨令长:皆县官,万户以上的大县为令,万户以下的为长。⑩气厉不息:指大蛇气焰凶猛,为害不止。
(11)家生婢子:即'家生婢',奴婢生的女儿。(12)朝(zhāo召):初一日。
(13)啮(niè聂):咬。(14)尔时:这时。预复募索:预先又招募寻找童女。
(15)将乐县:县名,在今福建西北部。(16)无相:没有福相。(17)缇萦(tíyíng提营):汉初临淄淳于意幼女。其父因罪当受肉刑,缇萦随父入长安,上书请为官婢以赎父罪。汉文帝怜而赦其父罪,并除肉刑。事见刘向《列女传》。济:救助。(18)潜行:偷偷逃走。(19)告请:向官府申请。咋(zé责):咬。(20)诣:到。(21)怀剑:怀中藏剑。(22)将犬:带着狗。
(23)米糍(cí词):用米蒸制的食品。(24)□(chǎo吵):用炒过的麦子磨成的面粉,俗称'炒面'。(25)囷(jūn君):谷囤。(26)创:伤口。(27)髑髅(dúlóu独楼):死人头颅。(28)咤(zhà乍):感叹。(29)汝曹:你们。
(30)哀愍(mǐn敏):哀叹、怜悯。(31)聘:送礼物以迎娶。(32)歌谣:当指歌颂李寄斩蛇的歌谣。
【参考译文】
东越国闽中郡有座庸岭,高几十里。庸岭西北的山洞中有一条大蛇,长七八丈,大十多围,当地人时常担惊受怕。东冶的长官都尉和他所管辖的各县城行政长官,多有(被大蛇)咬死的。用牛羊祭祀,仍旧不能制止(大蛇的)危害。(大蛇)有时给人托梦,有时告诉巫、祝,要吃十二三岁的童女。郡、县的长官都为这事担忧。只是大蛇(仍然)无休止地肆虐逞凶。他们一同寻求人家奴婢所生的女孩子,连同罪犯人家的女孩子养着。到了八月初一祭祀,(把童女)送到蛇洞口,蛇就出来吞吃童女。多年这样,已经用了九个童女。这时,又预先招募寻找,没有招募寻找到祭祀用的童女。将乐县的李诞,家里有六个女儿,没有儿子。他的小女儿名寄,要应征前往。父母不答应。李寄说:“父母没有福气,只是生了六个女儿,没有生一个儿子,虽然有孩子跟没有孩子一个样。女儿我没有淳于缇萦帮助父母那样的功绩,既不能供养(父母),白耗费了穿的吃的,活着没有什么好处,不如早点死了。卖了我李寄的身体,可以得到一点钱,用来供养父母,难道不好吗?”父母慈爱,终究不让她去。李寄自己偷偷地走了,没办法制止。李寄就去访求好剑和会咬蛇的狗。到了八月初一,就到庙里坐下,抱着剑,带着狗。先拿来几石糯米做的糍团,用蜜和炒米粉调灌糍团,把(它)放在洞口。蛇就出来了,头大得像谷仓,眼睛像两尺长的镜子,闻到糍团的香气,先吃糍团。李寄就放出狗,狗跑上前就咬,李寄从后头斫出几处伤口。受伤的地方痛得很,蛇因此跳了出来,到了空地上就死了。李寄进去探看洞穴,找到九个童女的头骨,全都拿了出来,痛惜地说:“你们这些人胆小软弱,被蛇吃了,很可悲,很可怜。”于是童女李寄缓缓迈步回到家里。越王听到这件事,就聘童女李寄为王后,授她父亲为将乐县令,母亲和姐姐都得到赏赐。从这以后东冶没有再出现妖邪的东西,有关李寄的歌谣到现在还有。
【作者】干宝(?~336),东晋文人,字令升,祖籍河南新蔡。他的《搜神记》志怪短篇小说集在中国小说史上有着极其深远的影响,被称作中国小说的鼻祖。
【原文】
李寄①
东越闽中有庸岭②,高数十里。其西北隰中有大蛇③,长七八丈,大十馀围④,土俗常惧⑤。东治都尉及属城长吏⑥,多有死者。祭以牛羊,故不得祸。或与人梦,或下谕巫祝⑦,欲得啖童女年十二三者⑧。都尉令长⑨,并共患之。然气厉不息⑩。共请求人家生婢子(11),兼有罪家女养之。至八月朝祭(12),送蛇穴口。蛇出,吞啮之(13)。累年如此,已用九女。尔时预复募索(14),未得其女。将乐县李诞家(15),有六女,无男。其小女名寄,应募欲行,父母不听。寄曰:'父母无相(16),惟生六女,无有一男,虽有如无。女无缇萦济父母之功(17),既不能供养,徒费衣食,生无所益,不如早死。卖寄之身,可得少钱,以供父母,岂不善耶?'父母慈怜,终不听去。寄自潜行(18),不可禁止。寄乃告请好剑及咋蛇犬(19)。至八月朝,便诣庙中坐(20)。怀剑(21),将犬(22)。先将数石米糍(23),用蜜□灌之(24),以置穴口。蛇便出,头大如囷(25),目如二尺镜。闻糍香气,先啖食之。寄便放犬,犬就啮咋;寄从后斫得数创(26)。疮痛急,蛇因踊出,至庭而死。寄入视穴,得其九女髑髅(27),悉举出,咤言曰(28):'汝曹怯弱(29),为蛇所食,甚可哀愍(30)。'于是寄女缓步而归。越王闻之,聘寄女为后(31),拜其父为将乐令,母及姊皆有赏赐。自是东治无复妖邪之物。其歌谣至今存焉(32)。
【注释】①本篇写少女李寄斩蛇除害的故事。用反衬手法,写出了李寄非凡的勇敢和机智。②东越:汉初小国。在今浙江东南及福建一带。闽中:郡名。庸岭:山名。在今福建邵武县。③隰(xī息):低湿之地。④围:计量圆周的长度单位,旧说尺寸长短不一。⑤土俗:当地风俗。此指当地百姓。⑥东治:据《晋书·地理志》'建安郡'下注,'东治'当作'东冶'。东越国都,在今福建福州市。都尉:郡之军事长官。属城长吏:所属县城的长官。长吏,地位较高的县吏。《汉书·百官公卿表》:县令、长'皆有丞、尉,秩四百石至二百石,是为长吏'。⑦下谕:下令,晓谕。巫祝:古代以歌舞娱神、与神交通的人。⑧啖(dàn淡):吃。⑨令长:皆县官,万户以上的大县为令,万户以下的为长。⑩气厉不息:指大蛇气焰凶猛,为害不止。
(11)家生婢子:即'家生婢',奴婢生的女儿。(12)朝(zhāo召):初一日。
(13)啮(niè聂):咬。(14)尔时:这时。预复募索:预先又招募寻找童女。
(15)将乐县:县名,在今福建西北部。(16)无相:没有福相。(17)缇萦(tíyíng提营):汉初临淄淳于意幼女。其父因罪当受肉刑,缇萦随父入长安,上书请为官婢以赎父罪。汉文帝怜而赦其父罪,并除肉刑。事见刘向《列女传》。济:救助。(18)潜行:偷偷逃走。(19)告请:向官府申请。咋(zé责):咬。(20)诣:到。(21)怀剑:怀中藏剑。(22)将犬:带着狗。
(23)米糍(cí词):用米蒸制的食品。(24)□(chǎo吵):用炒过的麦子磨成的面粉,俗称'炒面'。(25)囷(jūn君):谷囤。(26)创:伤口。(27)髑髅(dúlóu独楼):死人头颅。(28)咤(zhà乍):感叹。(29)汝曹:你们。
(30)哀愍(mǐn敏):哀叹、怜悯。(31)聘:送礼物以迎娶。(32)歌谣:当指歌颂李寄斩蛇的歌谣。
【参考译文】
东越国闽中郡有座庸岭,高几十里。庸岭西北的山洞中有一条大蛇,长七八丈,大十多围,当地人时常担惊受怕。东冶的长官都尉和他所管辖的各县城行政长官,多有(被大蛇)咬死的。用牛羊祭祀,仍旧不能制止(大蛇的)危害。(大蛇)有时给人托梦,有时告诉巫、祝,要吃十二三岁的童女。郡、县的长官都为这事担忧。只是大蛇(仍然)无休止地肆虐逞凶。他们一同寻求人家奴婢所生的女孩子,连同罪犯人家的女孩子养着。到了八月初一祭祀,(把童女)送到蛇洞口,蛇就出来吞吃童女。多年这样,已经用了九个童女。这时,又预先招募寻找,没有招募寻找到祭祀用的童女。将乐县的李诞,家里有六个女儿,没有儿子。他的小女儿名寄,要应征前往。父母不答应。李寄说:“父母没有福气,只是生了六个女儿,没有生一个儿子,虽然有孩子跟没有孩子一个样。女儿我没有淳于缇萦帮助父母那样的功绩,既不能供养(父母),白耗费了穿的吃的,活着没有什么好处,不如早点死了。卖了我李寄的身体,可以得到一点钱,用来供养父母,难道不好吗?”父母慈爱,终究不让她去。李寄自己偷偷地走了,没办法制止。李寄就去访求好剑和会咬蛇的狗。到了八月初一,就到庙里坐下,抱着剑,带着狗。先拿来几石糯米做的糍团,用蜜和炒米粉调灌糍团,把(它)放在洞口。蛇就出来了,头大得像谷仓,眼睛像两尺长的镜子,闻到糍团的香气,先吃糍团。李寄就放出狗,狗跑上前就咬,李寄从后头斫出几处伤口。受伤的地方痛得很,蛇因此跳了出来,到了空地上就死了。李寄进去探看洞穴,找到九个童女的头骨,全都拿了出来,痛惜地说:“你们这些人胆小软弱,被蛇吃了,很可悲,很可怜。”于是童女李寄缓缓迈步回到家里。越王听到这件事,就聘童女李寄为王后,授她父亲为将乐县令,母亲和姐姐都得到赏赐。从这以后东冶没有再出现妖邪的东西,有关李寄的歌谣到现在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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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东越闽中有庸岭,高数十里。其西北隰中,有大蛇,长七八丈,大十余围,土俗常惧。东冶都尉及属城长吏,多有死者。祭以牛羊,故不得祸。或人与梦,或下谕巫、祝 ,欲得啗童女年十二三者。都尉、令、长并共患之。然气厉不息。共请求人家生婢子,兼有罪家女养之。至八月朝祭,送至穴口,蛇出吞啮之。累年如此,已用九女。
尔时,预复募索,未得其女。将乐县李诞,家有六女,无男。其小女名寄,应募欲行。父母不听。寄曰:“父母无相,惟生六女,无有一男,虽有如无。女无缇萦济父母之功,既不能供养,徒费衣食,生无所益,不如早死。卖寄之身,可得少钱,以供父母,岂不善耶?”父母慈怜,终不听去。寄自潜行,不可禁止。寄乃告请好剑及咋蛇犬。至八月朝,便诣庙中坐,怀剑将犬。先将数石米餈,用蜜麨灌之,以置穴口。蛇便出,头大如囷,目如二尺镜,闻餈香气,先啗食之。寄便放犬,犬就啮咋,寄从后斫得数创。疮痛急。蛇因蛹出,至庭而死。寄入视穴,得其九女髑髅,悉举出,咤言曰:“汝曹怯弱,为蛇所食,甚可哀愍!”于是寄女缓步而归。
越王闻之,聘寄女为后,拜其父为将乐令,母及姊皆有赏赐。自是东冶无复妖邪之物,其歌谣至今存焉。
5译文
东越的闽中地区有一座庸岭,山高几十里,庸岭西北的洼地中有一条大蛇,七八丈长,粗十多围,当地人常常害怕它。东冶郡都尉及属县的县吏也有不少被它伤害死的。用牛羊去祭祀,因此暂时没有受到大蛇的祸害。后来大蛇又托梦给人,有时告诉巫祝,要吃十二三岁的童女。都尉和县官都为这件事大伤脑筋。可是大蛇仍无休止的肆虐逞凶。大家一起寻找家生女婢和犯罪人家的女孩,先把她养着,等八月初祭期一到,就把她送到大蛇洞口。大蛇一出洞就吞吃了小女孩。接连好多年都是这样,已经断送了九个小女孩的生命。
这一年,又准备招募寻找,,没有找到祭祀用的童女。将乐县李诞家里有六个女儿,没有儿子。小女儿名叫李寄,想应征前往。父母不同意。李寄说:“父母没有福气,只生了六个女儿,连一个儿子也没有,虽说有后代,却和没有一样。我没有“淳于缇萦”帮助父母那样的功劳,既然不能供养双亲,还白白地浪费衣食,活着没有什么益处,倒不如早点死掉。卖掉我还可以得到一点钱,拿来供养爹妈,难道不好吗!”父母疼爱孩子,始终不允许她去应招。李寄偷偷地一个人溜走了,无法制止。
于是李寄就向官府请求赐给锋利的宝剑和咬蛇的猎狗。到了八月初祭那天,她便带上剑,牵着狗,来到庙中坐下。她预先用几石米拌上蜜糖,做成糍粑,放在蛇洞口。大蛇爬出洞外,头大得像谷仓,眼睛像两面二尺长的铜镜子,闻到糍粑的甜香气味,就先大口吞食起来。李寄立即放出猎狗,那狗冲上前去咬大蛇。李寄又从后边用宝剑砍伤了蛇几处。蛇受不了伤口剧痛,就猛然跃了出来,到了空地就死掉了。李寄进去探视洞穴,发现九具女孩留下的头骨。她从洞中把这些头骨全拿出来,痛惜地说:“你们这些人胆小软弱,被蛇吃了,真是太可悲可怜了!”说完,李寄就缓步回家去了。
越王听到这件事后,聘李寄为王后,拜她的父亲为将乐令。她的母亲和姐姐们都得到赏赐。从此以后东冶没有任何妖邪一类的东西,有关李寄斩蛇的歌谣至今仍在当地流传。
作者
干宝(?~336),东晋文人,字令升,祖籍河南新蔡。他的《搜神记》志怪短篇小说集在中国小说史上有着极其深远的影响,被称作中国小说的鼻祖。
东越闽中有庸岭,高数十里。其西北隰中,有大蛇,长七八丈,大十余围,土俗常惧。东冶都尉及属城长吏,多有死者。祭以牛羊,故不得祸。或人与梦,或下谕巫、祝 ,欲得啗童女年十二三者。都尉、令、长并共患之。然气厉不息。共请求人家生婢子,兼有罪家女养之。至八月朝祭,送至穴口,蛇出吞啮之。累年如此,已用九女。
尔时,预复募索,未得其女。将乐县李诞,家有六女,无男。其小女名寄,应募欲行。父母不听。寄曰:“父母无相,惟生六女,无有一男,虽有如无。女无缇萦济父母之功,既不能供养,徒费衣食,生无所益,不如早死。卖寄之身,可得少钱,以供父母,岂不善耶?”父母慈怜,终不听去。寄自潜行,不可禁止。寄乃告请好剑及咋蛇犬。至八月朝,便诣庙中坐,怀剑将犬。先将数石米餈,用蜜麨灌之,以置穴口。蛇便出,头大如囷,目如二尺镜,闻餈香气,先啗食之。寄便放犬,犬就啮咋,寄从后斫得数创。疮痛急。蛇因蛹出,至庭而死。寄入视穴,得其九女髑髅,悉举出,咤言曰:“汝曹怯弱,为蛇所食,甚可哀愍!”于是寄女缓步而归。
越王闻之,聘寄女为后,拜其父为将乐令,母及姊皆有赏赐。自是东冶无复妖邪之物,其歌谣至今存焉。
5译文
东越的闽中地区有一座庸岭,山高几十里,庸岭西北的洼地中有一条大蛇,七八丈长,粗十多围,当地人常常害怕它。东冶郡都尉及属县的县吏也有不少被它伤害死的。用牛羊去祭祀,因此暂时没有受到大蛇的祸害。后来大蛇又托梦给人,有时告诉巫祝,要吃十二三岁的童女。都尉和县官都为这件事大伤脑筋。可是大蛇仍无休止的肆虐逞凶。大家一起寻找家生女婢和犯罪人家的女孩,先把她养着,等八月初祭期一到,就把她送到大蛇洞口。大蛇一出洞就吞吃了小女孩。接连好多年都是这样,已经断送了九个小女孩的生命。
这一年,又准备招募寻找,,没有找到祭祀用的童女。将乐县李诞家里有六个女儿,没有儿子。小女儿名叫李寄,想应征前往。父母不同意。李寄说:“父母没有福气,只生了六个女儿,连一个儿子也没有,虽说有后代,却和没有一样。我没有“淳于缇萦”帮助父母那样的功劳,既然不能供养双亲,还白白地浪费衣食,活着没有什么益处,倒不如早点死掉。卖掉我还可以得到一点钱,拿来供养爹妈,难道不好吗!”父母疼爱孩子,始终不允许她去应招。李寄偷偷地一个人溜走了,无法制止。
于是李寄就向官府请求赐给锋利的宝剑和咬蛇的猎狗。到了八月初祭那天,她便带上剑,牵着狗,来到庙中坐下。她预先用几石米拌上蜜糖,做成糍粑,放在蛇洞口。大蛇爬出洞外,头大得像谷仓,眼睛像两面二尺长的铜镜子,闻到糍粑的甜香气味,就先大口吞食起来。李寄立即放出猎狗,那狗冲上前去咬大蛇。李寄又从后边用宝剑砍伤了蛇几处。蛇受不了伤口剧痛,就猛然跃了出来,到了空地就死掉了。李寄进去探视洞穴,发现九具女孩留下的头骨。她从洞中把这些头骨全拿出来,痛惜地说:“你们这些人胆小软弱,被蛇吃了,真是太可悲可怜了!”说完,李寄就缓步回家去了。
越王听到这件事后,聘李寄为王后,拜她的父亲为将乐令。她的母亲和姐姐们都得到赏赐。从此以后东冶没有任何妖邪一类的东西,有关李寄斩蛇的歌谣至今仍在当地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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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宝(?~336),东晋文人,字令升,祖籍河南新蔡。他的《搜神记》志怪短篇小说集在中国小说史上有着极其深远的影响,被称作中国小说的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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