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合格标志蓝标和绿标有什么区别?
根据车辆注册登记的车型型号和尾气排放环保检验合格情况,分为环保检验合格绿色标志和黄色标志两种。
《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
1,从车辆类型上区分:
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达到国I及以上标准的、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达到国III及以上标准的,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达到国III及以上标准的,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机动车,核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附:我国于2001年实施的《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Ⅰ)》等效于欧Ⅰ(即国1)标准,2007年实施的《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Ⅲ)》等效于欧Ⅲ(即国3)标准。
2,从排放标准区分:
因此,达不到国1排放标准的汽油“黄标车”是指:
(一)2001年7月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6座、总质量≤2.5吨的汽油客车;
(二)2001年10月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总质量≤3.5吨的汽油车、货车;
(三)2003年7月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总质量3.5吨的汽油车。
达不到国3排放标准的柴油“蓝标车”是指:
(一)2008年7月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总质量3.5吨的柴油车;
(二)2008年7月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总质量≤3.5吨的柴油车。
3,从标志颜色区分:
汽车年检帖颜色为蓝标代表意思:汽车尾气排放达到欧洲1号或2号标准车辆,由环保部门发给绿色环保标志。
汽车年检帖颜色为黄标代表意思:汽车污染排放车辆简称,连国Ⅰ排放标准都未达到油车,或排放达到国Ⅲ柴油车,因其贴黄色环保标志,因此称为黄标汽车。
扩展资料
领取绿色环保标志根据年审期限分为新车和旧车两种情况。年审期为两年的车辆,购车后21个月之内的车叫新车,21个月之后叫旧车。
年审期为一年的车辆,购车后9个月之内的车辆叫新车,9个月之后叫旧车。新车凭行驶证直接领取绿色环保标志,旧车则需要检测尾气,尾气达标后方可领取绿色环保标志。
6年以内的新车一般是每两年进行一次年检验车,届时换标有效期为6个月,国Ⅰ标志和国Ⅱ标志有效期为1年,国Ⅲ标志有效期为2年。拥有黄标的车辆,半年就要再检测一次。不是年限的问题,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别称,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环境管理政策法规
根据车辆注册登记的车型型号和尾气排放环保检验合格情况,分为环保检验合格绿色标志和黄色标志两种。
《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
1,从车辆类型上区分:
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达到国I及以上标准的、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达到国III及以上标准的,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达到国III及以上标准的,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机动车,核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附:我国于2001年实施的《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Ⅰ)》等效于欧Ⅰ(即国1)标准,2007年实施的《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Ⅲ)》等效于欧Ⅲ(即国3)标准。
2,从排放标准区分:
因此,达不到国1排放标准的汽油“黄标车”是指:
(一)2001年7月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6座、总质量≤2.5吨的汽油客车;
(二)2001年10月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总质量≤3.5吨的汽油车、货车;
(三)2003年7月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总质量3.5吨的汽油车。
达不到国3排放标准的柴油“蓝标车”是指:
(一)2008年7月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总质量3.5吨的柴油车;
(二)2008年7月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总质量≤3.5吨的柴油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以上内容参考 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
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达到国I及以上标准的、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达到国III及以上标准的,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达到国III及以上标准的,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机动车,核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附:我国于2001年实施的《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Ⅰ)》等效于欧Ⅰ(即国1)标准,2007年实施的《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Ⅲ)》等效于欧Ⅲ(即国3)标准。
因此,达不到国1排放标准的汽油“黄标车”是指:
(一)2001年7月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6座、总质量≤2.5吨的汽油客车;
(二)2001年10月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总质量≤3.5吨的汽油车、货车;
(三)2003年7月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总质量3.5吨的汽油车。
达不到国3排放标准的柴油“黄标车”是指:
(一)2008年7月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总质量3.5吨的柴油车;
(二)2008年7月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总质量≤3.5吨的柴油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