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问题,求解
我一个亲戚离婚了,她在离婚前像她家乡的亲戚借钱买的保险,离婚后一年到期,能有不少,现在她前夫要从中分一笔,这有法律依据么,本人对法律知道的很少,特此求助~~~~~~~~...
我一个亲戚离婚了,她在离婚前像她家乡的亲戚借钱买的保险,离婚后一年到期,能有不少,现在她前夫要从中分一笔,这有法律依据么,本人对法律知道的很少,特此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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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在婚后购买的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均分。但是,应当扣除从亲戚那借的钱,这部分属于共同债务。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另外,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上述规定,“取得”是指对实际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本身的占有,因此,个人保险的财产权利自购买时就已取得。
因为购买保险的钱是女方像亲戚借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分割保险金时应当除去这部分债务,剩下的均分。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另外,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上述规定,“取得”是指对实际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本身的占有,因此,个人保险的财产权利自购买时就已取得。
因为购买保险的钱是女方像亲戚借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分割保险金时应当除去这部分债务,剩下的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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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险的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像你说的保险应该是类似于带有保障性质的一类保险,比如一些分红保险。这个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应属于共同财产,当然,当初的借的钱也属于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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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依据:婚姻法.及最高院关于离婚财产分割若干问题.网上搜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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