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贸易公司,我们的商标,请一个厂家贴牌生产,请问包装上只标注我公司名称,不写委托厂的信息可以吗?
我们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写销售,没有写生产,,是委托一个厂家生产,不想标注生产厂的名称和地址可以吗? 展开
不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三条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扩展资料
《恶意抢注商标 依法驳回没商量》
目前,市场上出现了大量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攀附他人商标声誉、抢注知名度较高商标、侵犯他人在先权利、占有公共资源、反复抢注等商标恶意抢注的行为。
对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面对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日趋规模化、专业化的形势,商标局通过优化审查分文流程,对典型恶意申请类型及相关案例进行梳理、汇总。在审查环节,对认定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意的商标申请从严审查,主动予以驳回。具体有以下四种情况表现突出:
一是对恶意攀附他人商誉、抢注较高知名度商标的申请予以驳回。
如,威海地素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注册300余件商标,均完整包含他人在先注册、知名度较高的商标;自然人林浩申请注册的200多件商标,与华为、微信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高度近似,涵盖相同及类似商品服务。
英国亚瑟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申请400多件商标,基本上都是在非类似商品服务上完整抄袭他人独创性较强、知名度较高的商标。
以上情形均具有攀附他人商誉的不正当意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易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商标局依法予以驳回。
二是对大量抢注通用名称、行业术语等具有不正当占用公共资源意图的商标申请,予以驳回。
如,上海隽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相关利益共同体共申请注册县级以下行政区划名称商标近5000件,上述申请具有不正当占用公共资源意图,扰乱正常的商标注册秩序,易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商标局依法予以驳回。
三是对申请注册名人姓名商标等他人在先权利的恶意商标申请,从严审查,主动予以驳回。
如,晋江市麦克格雷迪鞋服贸易有限公司未经本人许可或授权,将篮球明星姓名音译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易使社会公众对商品或服务来源产生误认,商标局从严审查,均主动予以驳回。
四是针对同一企业的恶意反复抢注、连续抢注的商标申请,从严审查并参考在先异议、无效宣告案例予以驳回。
如,自然人王树本在多个类别商品上申请注册了“美的公主”、“容声家宝”等众多与知名品牌相近的商标,具有明显的复制、抄袭他人高知名度商标的故意,属于具有主观恶意大量注册囤积商标的行为,不具备注册商标应有的正当性,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该商标被商评委依法宣告无效。
此后,该申请人又再次申请注册完全相同的商标。商标局在审查时认定其属于针对同一企业的反复恶意商标抢注行为,参考在先无效宣告理由,认为该申请行为扰乱了商标注册秩序,违反公序良俗,予以驳回。
此外,商标局还集中处理了一批恶意囤积、恶意攀附他人商誉的商标案件,遏制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恶意注册行为。
如,广州天一坊皮具有限公司申请注册大量与时尚界知名公司商标文字或图形相同的商标,涉及多个类别的商品。又如,广州四三九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9000余件商标,其中被不同权利人提出异议210件,商标局对其被异议的39件商标一并处理。
上述公司的申请行为有悖诚实信用原则,扰乱了正常的商标注册管理秩序。商标局将上述公司作为被异议人的商标异议案件并案处理,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作出被异议人多件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
数据显示,2017年全系统共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2.7万件,涉案金额3.33亿元,罚没金额4.43亿元,为商标品牌竞争营造了良好环境。
参考资料来源:
不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五条 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法条:
第四十三条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