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违反食品安全法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食品安全法》中涉及行为人构成犯罪承担刑事责任的条款如下:
第三十九条 第二款: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和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或者在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 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对不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者发放卫生许可证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收受贿赂,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 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营私舞弊、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三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食品安全标准的法律规定: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第二十六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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