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驾照科目二科目三如果不过允许补考几次
考驾照科目二科目三如果不过允许补考五次。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规定:
第四十四条 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中规定:
第四十三条 科目二考试应当按照报考的准驾车型,选定对应考试场地和考试车辆,桩考项目在考试员的现场监督下,其他考试项目由申请人按照规定的考试线路、操作规范和考试指令独立、连续完成驾驶。
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桩考项目考试时间为12分钟,报考其他准驾车型的,桩考项目考试时间为10分钟。
对报考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应当使用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进行科目二考试,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自动上传计算机管理系统。其中,桩考项目自本规范实施之日起施行,其他场地驾驶技能考试项目自2011年4月1日起实行。
参考资料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一、 四个科目按顺序分别预约考试,每个科目预约后可以考试一次、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应当重新预约考试。
二、 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三年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预约次数各不得超过五次(即:各有十次考试机会)。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学员需要重新从科目一开始考试。
三、 科目一和科目三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四)没有预约次数的限制。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四)必须在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才能参加,考试不合格的,可以直接申请补考,之前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成绩有效。
参加驾考考试都有一次免费补考的机会,可要是补考也没有通过,那就需要交补考费重新补考了。最多有五次考试机会,要是还没有通过那只能重头开始了。
第三十六条申请人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应当提前一日申请取消预约。对申请人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判定该次考试不合格。
第三十七条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工作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最后,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