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老赖不还钱,法院强制执行也不还,怎么办,
强制执行的基本程序如下:(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5)采取强制措施 。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强制执行后仍然拿不到钱的,可以由采取其它执行措施,包括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
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可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后,可随时恢复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
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它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扩展资料:
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
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
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老赖
你可以要求法院冻结他的财产用于偿还你的债务;
如果对方确实是没钱执行不了,那法院强制执行也是没办法的,你只能随时关注对方的金钱往来状况,一旦对方有钱你就到法院申请冻结他的财产。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处罚为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民事诉讼法》中的强制执行措施 :
1、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股票等财产;
4、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车辆等动产;
5、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应收账款等财产;
6、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土地、房产等不动产;
7、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返还特定的财物;
8、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10、限制出入境等。
参考资料: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马上又要进入年底,面对执行程序的案件,如何在年底利用传统的要账过年的心理催收欠款,是众多债权人的一块心病。
利用春节前的催收欠款高峰期,采取以下措施配合法院完成执行工作:
一、搜集被执行人的一切财产信息和线索,包括银行存款、工资奖金、住房公积金、退休金、股票、国债、对外投资、股权债权等。
二、穷尽一切办法追加于执行案件有关的人为被执行人,包括出资不到位的股东、合伙人、分公司等,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对于被执行人在执行期间转移财产、有执行能力而故意不履行的,尽快启动刑事追责程序,追究被执行人的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刑事责任,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四、对于春节探亲访友的人员流动高峰期,对老赖们可以向法院申请限制高消费和列入失信名单,特殊情况的可以限制出入境。
五、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拖欠弱势群体的赔偿款、抚养费、赡养费等,除想办法追究刑事责任、列入失信,配合法院加大新闻媒体曝光力度。
六、悬赏催收,为提供执行线索的群众提供奖励。
还有其他的,总之需要动脑筋,而不是天天耗在法院,死定执行法官,毕竟他们的能力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