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历史沿革
1997年10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函(1997)38号文批准,成都联益(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本公司法人股3,421.60万股转让给广东飞龙集团有限公司。1999年8月以来,因广东飞龙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汉林涉嫌诈骗成都联益(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40%法人股,公安部门已立案侦办并发出通缉令。现经法院裁决过户,广东飞龙集团已不再持有本公司法人股。 2001年5月15日,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受让成都联益(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法人股2463.552万股;2001年12月,又根据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穗中法执字1000号和(2001)穗中法执字第1002号<>和与交通银行广州分行江南支行、成都联益(集团)有限公司及重庆爱伦铸造有限公司签订的四方协议,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受让广东飞龙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法人股1614.9952万股,共持本公司法人股4078.5472万股,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根据经中国证监会审核同意及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与成都诚裕房地产开发公司和重庆宗申摩托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宗申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达成的出售和购买资产等一系列重大资产重组协议,公司向成都诚裕房地产开发公司出售了全部长期股权投资、存货、无形资产、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大部分固定资产及以其抵押的银行借款和利息,同时购买了重庆宗申摩托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发动机生产线和研发、供应、销售等相关的资产及部分负债。 2005年1月5日,公司经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注册地址由成都市双流县东升镇涧槽村迁往重庆市巴南区炒油场,公司法人营业执照5000001805782号,法人代表:左宗申。公司根据2005年4月18日召开的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0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按每10股送2股,转增1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总额41,059,200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13,686.40万元变为17,792.32万元。公司根据2006年3月31日召开的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0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按每10股送2股的比例,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总额35,584,640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17,792.32万元变为21,350.7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