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逃税罪与骗取出口退税罪有什么联系?
二者的联系
行为人在缴纳税款后,以骗取出口退税的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按照逃税罪论处,若骗取的出口退税额超过缴纳税款的,超出部分按照骗取出口退税罪处理,并且与逃税罪实行数罪并罚。
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或者因逃税受到两次行政处罚又逃税的行为。
骗取出口退税罪是指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取以假报出口等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扩展资料:
一、二者的区别
1、在犯罪客观方面
逃税罪通常是纳税人在商品的国内生产、销售环节,实施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拒不申报纳税或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等手段,逃避应缴纳的税款。
骗取出口退税罪则是是行为人在商品的出口环节,采取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的出口退税款。但应当注意的是,在商品的出口环节,只有行为人在根本没有出口货物,而采取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出口退税款的,才能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
2、在犯罪主体方面
逃税罪是特殊主体,通常只能由纳税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构成,并且突出表现在该纳税人必须对其所逃税款负有纳税的义务。
骗取出口退税罪是一般主体,可由纳税人构成,也可由非纳税人构成,并且突出表现在该行为人通常不是其所骗税收的纳税人。
3、在犯罪的主观方面
骗取出口退税罪与逃税罪虽同为故意犯罪,但两者的犯罪目的各不相同。
逃税罪的目的是行为人在有纳税义务的情况下,不缴或少缴税款、逃避纳税义务。骗取出口退税的目的,则是行为人在未实际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下,从国家的出口退税款中获取非法利益。
二、案例
假如甲交了20万元的税款,然后利用国家的优惠政策,骗取出口退税30万元,则甲在20万的税款范围内成立逃税罪,在10万元的税款范围内成立骗取出口退税罪。
但行为人甲只有一个行为,即“骗”的行为获得了国家的退税,此时这一个行为受到了两次评价:一次逃税、一次骗税;按照想象竞合从一重,应当按照一罪出发,但是法律明确规定了按照逃税罪和骗取出口退税罪数罪并罚,属于想象竞合犯的唯一例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逃税罪
实际上,行为人甲只有一个行为,即“骗”的行为获得了国家的退税,此时这一个行为受到了两次评价:一次逃税、一次骗税;按照想象竞合从一重,应当按照一罪出发,但是法律明确规定了按照逃税罪和骗取出口退税罪数罪并罚,属于想象竞合犯的唯一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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