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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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学生课以罚款则是一种典型的违法行为。因为行政制裁包括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个方面,学校有对学生予以处分(纪律处分)的权力,但却没有对学生进行行政处罚的权力。罚款是行政处罚的一种,只有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才有行政处罚权,学校对学生予以罚款没有任何法律依据。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而且还规定,在实施行政处罚时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学校对学生予以罚款的依据、以“法”治校的依据是学校所制定的规章制度,而这些规章制度中有些内容本身就是违法的。学校管理者如果把“违法治校”当成是“依法治校”,将会造成更大的错误。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规定,学校对学生的处罚只有警告、记过、退学等行政处罚方法,而没有赋予学校罚款权。学校这样做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受处罚学生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处理。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规定,学校对学生的处罚只有警告、记过、退学等行政处罚方法,而没有赋予学校罚款权。学校这样做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受处罚学生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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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师个人是没有权利对学生进行罚款和做出停课的处罚的,老师的行为是违法的。学校应该要求该老师退还学生的罚款以及对该老师做出处分。
根据我国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规定,学校对学生的处罚只有警告、记过、退学等行政处罚方法,而没有赋予学校罚款权。老师这样做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受处罚学生可以向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对其进行处理。
根据我国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规定,学校对学生的处罚只有警告、记过、退学等行政处罚方法,而没有赋予学校罚款权。老师这样做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受处罚学生可以向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对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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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处罚权的单位只能是行政机关。老师不是行政机关,所以老师不能对学生罚款。
停课不是正常的处罚手段,老师没有这种权力。老师的职责就是授课。
停课不是正常的处罚手段,老师没有这种权力。老师的职责就是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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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老师没有权利对学生进行罚款及停课,因为他们这样做的本身就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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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 老师不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 停课也没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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