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筑物消防员中级如何升为高级建构筑物消防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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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初、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鉴定人员申报材料由各鉴定报名点负责收集统计,考生信息需录入《鉴定数据统计表》,经初审合格后于8月23日前统一报省鉴定站。
2、参加高级“建(构)筑物消防员”鉴定人员先下载并填写《高级鉴定表格电子模版》(附件5),于8月23日前发鉴定站(见江苏省消防协会网站信息)进行信息初审。
3、经初审后反馈相关单位,初审合格者于9月1日前将纸质材料邮寄至省鉴定站(见江苏省消防协会网站信息)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的名单进行公告,不合格者禁考,资料不予退还。
拓展资料:
职责:
消防设施操作员是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的人员。从事主要工作包括:(1)消防安全检查;(2)消防控制室监控;(3)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4)消防安全管理等。
职业等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消防设施操作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消防设施操作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职业环境:室内、外,常温。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表达、学习、分析判断能力;视觉、嗅觉、听觉正常,动作协调、反应迅捷。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申报条件:——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消防设施操作员正规职业培训机构,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建构筑物消防员
1、参加初、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鉴定人员申报材料由各鉴定报名点负责收集统计,考生信息需录入《鉴定数据统计表》,经初审合格后于8月23日前统一报省鉴定站。
2、参加高级“建(构)筑物消防员”鉴定人员先下载并填写《高级鉴定表格电子模版》(附件5),于8月23日前发鉴定站(见江苏省消防协会网站信息)进行信息初审。
3、经初审后反馈相关单位,初审合格者于9月1日前将纸质材料邮寄至省鉴定站(见江苏省消防协会网站信息)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的名单进行公告,不合格者禁考,资料不予退还。
拓展资料:
一、考试科目及等级
1、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
2、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
3、高级“建(构)筑物消防员”;
二、培训内容:
消防工作与职业概述、燃烧与火灾基础知识、火灾化学基础知识、电气消防基础知识、建筑消防基础知识、消防控制室监控、消防安全检查、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初起火灾扑救与救助。资格:
三、报考条件
——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高中以下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 专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高中以下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 取得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参考资料:
您好,中华消防网校为您解答。
您可以登录江苏省消防协会网站-通知通告栏目,查看相关信息,下面信息供参考。
《关于组织2017年度第三次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统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一、考试科目及等级
1、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
2、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
3、高级“建(构)筑物消防员”;
二、参考人员范围
1、满足鉴定申报条件的人员。
2、需要参加补考的人员(包括理论和实操)。
三、鉴定申报条件
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过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
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人社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四、鉴定申报材料
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
1、初级鉴定申报材料包含1份《考生登记表》、2份《鉴定申报表》(附件1、2)、近期免冠小二寸同底彩色照片6张(照片正下方印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并附电子版)和初中及初中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符合初级鉴定申报条件“1”者还需提供结业证书复印件(颁发结业证书的培训机构法定手续需完备有效);符合初级鉴定申报条件“2”者还需提供 “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
2、补考人员填写并提交1份《考生登记表》和2份《鉴定申报表》,并注明首次考试时间及成绩。
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
1、满足中级鉴定申报条件“3”的报考人员填写并提交1份《考生登记表》和2份《鉴定申报表》(附件1、2),并提交 “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及近期免冠小二寸同底彩色照片6张(照片正下方印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满足申报条件“2”的人员在准备上述材料的基础上还需提交初级证书复印件。
2、补考人员填写并提交1份《考生登记表》和2份《鉴定申报表》,并注明首次考试时间及成绩。
高级“建(构)筑物消防员”:
目前本省申报高级鉴定仅能参照第“4”条。申报材料包括1份《考生登记表》、2份《鉴定申报表》(附件1、2)、 “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近期免冠小二寸同底彩色照片6张(照片正下方印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并附电子版)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0年之前为《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对照附件4)。
五、鉴定申报程序
1、参加初、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鉴定人员申报材料由各鉴定报名点负责收集统计,考生信息需录入《鉴定数据统计表》,经初审合格后于8月23日前统一报省鉴定站。
2、参加高级“建(构)筑物消防员”鉴定人员先下载并填写《高级鉴定表格电子模版》(附件5),于8月23日前发鉴定站(见江苏省消防协会网站信息)进行信息初审。经初审后反馈相关单位,初审合格者于9月1日前将纸质材料邮寄至省鉴定站(见江苏省消防协会网站信息)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的名单进行公告,不合格者禁考,资料不予退还。
希望可以帮到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