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办幼儿园如果不退费,怎么向教育部门投诉?
教育部表示,如果遇到幼儿园不合理收费或者需要投诉,建议首先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反映,也可向各级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行政部门)举报,教育部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育乱收费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请登录教育部门户网站进行查询。还可以拨打教育部24小时统一监督举报电话010-66092315、66093315进行实名举报。
第三十九条 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第四十条 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有关法律对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有本法第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所列行为,属于是全国性的,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认定;属于是省及省以下区域性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定。
扩展资料:
据了解,教育部已向社会公布两部举报专用电话(010-66092315、66093315)和一个专用邮箱(12391@moe.edu.cn)。
受理中心负责人给举报人提了三点建议:
一是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进行实名举报并保持手机畅通,便于后续查办落实。
二是将举报事项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情况概述,以及搜集到证据资料准备妥当,然后再拨打中心举报电话或发送邮件。
三是举报人利益受损时,先尽快向所在地教育部门举报,再把向属地举报的情况,特别是属地的答复意见提供给中心;如果当地教育部门不作为或对结果不满意,可再拨打中心的举报电话。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教育部:如遇幼儿园不合理收费可多途径举报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教育部一年受理乱收费举报287件 办结率98%
1、私立幼儿园在行政上由当地教育局管辖的,如果与私办幼儿园沟通无果,可以到当地教育局幼教科投诉。在向当地教育局前,记得及时收集好投诉的问题和举证问题的人证物证。
2、《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明文规定: 幼儿因故退(转)园的,幼儿园应当根据已发生的实际保教成本情况退还幼儿家长一定预收费用。具体退费办法由省级教育、价格和财政部门制定。
扩展资料:
投诉者可以采取电话、信函、面谈、互联网形式进行投诉。但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要讲清楚以下内容:一是投诉人基本情况。即投诉人的姓名、性别、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二是被投诉方的基本情况。即被投诉方名称、地址、电话等。三是受损害的具体情况、发现问题的时间及与被投诉方交涉的经过等。五是凭证、约定书复印件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投诉
如果遇上这样的事,你权衡一下,如果您孩子还打算在幼儿园继续就读的话,可以直接跟幼儿园沟通,但如果您准备换幼儿园的话,那就不用考虑园方的感受了,直接去教育局幼教科去投诉他们,又或者去居委会投诉他们,也是十分有效的。注意投诉请用书面的形式。
一、私立幼儿园不退费,是违反《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的,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门的幼教科或者是物价局投诉,要求处理这种违法行为。
二、相关依据
《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五条 幼儿因故退(转)园的,幼儿园应当根据已发生的实际保教成本情况退还幼儿家长一定预收费用。具体退费办法由省级教育、价格和财政部门制定。
第二十一条 各级价格、教育、财政部门应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督促幼儿园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自觉执行国家制定的幼儿园教育收费政策。对违反国家教育收费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公幼儿园退费规定1、各级公幼儿园幼儿退园前,由家长提出申请,其管理费、保教费、杂费以家长提出申请日期为准,不足半个月(含半个月)退半费,超过半个月的不退费。2、因幼儿或家长的原因,幼儿不能正常来园满一个月的,退当月管理费50%;超过半个月的退管理费30%;半个月以下的管理费不退;保教费、杂费按实际缺勤天数计算退费。3、因幼儿的原因,幼儿不能来园的,当月管理费、保育费、杂费按实际缺勤天数计算退费。
如果您已决定不让孩子在这个幼儿园就读,就去投诉,如果继续就读,还是和园方协商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