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长沙市天心区为例:
(1)小学办理手续
到转入学校开具《转入长沙市天心区初中、小学就读联系表》(一式两份)→到天心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批→回原就读学校办理转出手续→到接收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2)转学办理时间
每学期寒、暑假期间前一周和后三天以及报到前三天是办理转学时间。学期中途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学生转学审批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理。
(3)转学所需材料
房产证件(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无房证明等)、户口簿、学生全国学籍证明。无房无户类人员还需提供一年以上居住证和长沙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扩展资料:
转学注意事项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之间转学和普通高中学校之间转学均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一般不予转学。
(2)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3)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转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转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其学籍可以转入新学校,也可保留在原学校。
参考资料:
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户籍所辖的小学、登记学位。
具体办理转学手续的时间;确定转入学校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转出学校凭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函开具转学证明,提供学籍资料,并将有关转学资料录入计机。
转入学校凭转学证明及学籍资料接收学生,并办理有关手续。
转学籍需带以下材料到转入地教育局办理:
1、户口簿;
2、转学证书(由区、县、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签字盖章);
3、中考档案(须有区县、市以上招生部门及普通高中的录取签章);
4、高中学生档案;
5、会考考籍证明。
6、 带齐以上证件后即可到转入地办理学籍。
扩展资料:
转学所需材料:
1、学生的转学联系函。
2、学生本人和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复印件,居住住房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合法的租赁合同)。
3、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价手册或学生手册。
4、学生健康档案卡(或市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表)。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