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宜母乳喂养的情况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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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30 · 致力于图书出版、影视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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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乳是婴儿最理想的食品,但确有极特殊的情况不能进行母乳喂养,如不加以注意,会给婴儿带来不良后果。
乳房疾病:严重的乳头皲裂、急性乳腺炎、乳房脓肿等,可暂时停止哺乳。
感染性疾病:患上呼吸道感染伴发热,产褥感染病情较重者,或必须服用对孩子有影响的药物者。梅毒、结核病活动期也不宜哺乳。
心脏病Ⅲ~Ⅳ级患者(轻微活动即出现心慌、胸闷、憋气等症状)或孕前有心衰病史者。
病毒感染:甲型肝炎病毒是经消化道传播的传染病,在急性期有较强的传染控,通过哺乳容易感染孩子,因此在急性期应暂缓母乳喂养。可每日将乳汁吸出,以保持乳汁的持续分泌,待康复后开始哺乳。乙型肝炎单纯表面抗原(HBsAg)阳性者不必禁止母乳喂养,大三阳者,因传染力强,不应母乳喂养。如已确诊艾滋病病毒(HIV)感染,原则上也不宜母乳喂养。
癫痫病:由于抗癫痫药对婴儿危害较大,故多主张禁止母乳喂养,但小发作或用药量少的,也可母乳喂养。
如果发生以上情形,产妇应尽量选取与母乳成分比较相似的专业婴儿配方奶粉,如卫生部批准的保健婴儿奶粉喜康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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