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丢失怎么办?
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
第二十七条 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三十三条 邮政企业对无法投递的邮件,应当退回寄件人。
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信件,自邮政企业确认无法退回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无人认领的,由邮政企业在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销毁。
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其他邮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处理;其中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进境国际邮递物品,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四条 邮政汇款的收款人应当自收到汇款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凭有效身份证件到邮政企业兑领汇款。
收款人逾期未兑领的汇款,由邮政企业退回汇款人。自兑领汇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内无法退回汇款人,或者汇款人自收到退汇通知之日起一年内未领取的汇款,由邮政企业上缴国库。
第三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他人邮件。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邮政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泄露用户使用邮政服务的信息。
第三十六条 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检查、扣留有关邮件,并可以要求邮政企业提供相关用户使用邮政服务的信息。邮政企业和有关单位应当配合,并对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快递暂行条例
2015-03-17 · 知道合伙人互联网行家
知道合伙人互联网行家
向TA提问 私信TA
因为快递公司要求每天每个网点的当天快件必须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客户签收!但是很多网点来不及送,为了避免总部罚款,因此先签收再派送或者隔日派送!这种情况属于快递网点虚假签收,按总部处罚规定应处罚至少100元/票以上!因此,你可以先等1天或打电话给快递公司让他们尽快送到!
否则,你就去打电话投诉到该快递公司集团总部,快递网点有责任找到收件人本人亲自签收的签字联,如果找不到收件人签字的单据或者字迹非本人签收,那么快递网点应进行照价赔偿并受到总部的罚款(虚假签收或货物丢失总部和邮政总局处罚很严厉)!如果快递网点不赔偿,你打快递总部的投诉受理电话:投诉XX网点,货物丢失,未送到或虚假签收,申请赔偿处理!如果总部处理不好或不赔偿,你最后投诉到邮政部门的投诉电话!因为:虚假签收,邮政总局对快递总部罚款更重,而且计入快递公司资质年终考核和评比,邮政处罚金额至少1500元/票以上罚!(虚假签收总部和邮政总局处罚很严厉,因此多数派件网点都会跟你协商赔款!
如果快递公司服务和处理问题的态度不好,那么打电话投诉到邮政投诉受理电话上,那么快递公司基本是百分百会被罚款1200元处罚/次,而且快递公司申诉都会无效!
答题不容易,望采纳我的回答!
如卖家不予处理或处理不满意,可以在沟通无解的情况下请网购平台官方介入。
如果是私人邮寄包裹,这个处理起来相对复杂。首先请寄件方提供邮寄单(或快递单号)及有效证件到当地快递点进行索赔处理。
如对当地快递点索赔结果不满意,可联系快递公司客服电话进行处理。
如对快递公司索赔结果不满意,或者快递公司无法按照事先约定赔偿的情况,可以请求司法介入。
关于索赔标准,各快递公司均有规定,按照寄件时约定的赔偿条款进行索赔即可。
如就赔偿条款与快递公司产生争议时,《快递市场管理办法(2013)》第二十条规定,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法律依据: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2013)》第二十条
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