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必烈建立了哪些制度?
元朝统一中国后,面对辽阔的疆域和众多的民族,特别是在国家刚刚统一,政局尚不完全稳定的情况下,为了强化中央集权,加强中央对各地的控制避免再度分裂割据,忽必烈采取了招贤纳士,广采众议,改革蒙古旧制,建立了元代大一统的国家政治、经济、军事制度。
元朝实行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设中书省总理全国行政事务,辅佐皇帝发布政令。设枢密院掌管全国军事。设御使台,负责对官员的监察。在中央政权之下又有各自的派出机构,分别负责各地和全国的政治、经济、军事等事务。与中央官制相适应的是在各地设置行中书省,简称行省。以行省分治天下的制度是元朝统治者通过中央加强对各地方、各民族统治的创举。创行省制度是中国行政制度的一大改革,这些行省初步奠定了明清两代乃至今天中国省区的规模。省作为地方行政区的名称,一直沿用到今天。
行省作为中书省派出的常设机构,是元朝地方的最高行政机构,同时也是一级军事机构。行省本身是军政一体的。行省之下,设路、府、州、县,军政事务分别由所属的不同机构管理,军民分治。忽必烈统一中国后,非常重视对边远地区的统治,通过各种军政机构对这些区域进行管辖。云南地区自南北朝以来一直处于割据状态。元世祖忽必烈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元朝政府在云南设行省,将其并入版图。公元1253年,蒙古军攻入吐蕃,使西藏正式成为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元朝政府在西藏设立了三路宣慰司都元帅府,下设若干万户府,征收赋税,屯戍军队,进行军事、行政管理。元至正二十年(公元1360年),元朝政府在澎湖设巡检司(军事巡察机构),管理澎湖、台湾。另外,还通过军事机构控制了天山南北、蒙古高原等广大的东北、西北地区。这些制度的建立,使历来由少数地方政府统治的边陲重地。归于中央政府的管辖之下,加强了中央与地方的联系,强化了中央集权。对于边疆、海防地区的开发与防务建设都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