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股指期货交易的涨跌停板制度?
如何理解期货涨跌停板制度:期货涨跌停板制度是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成交价格不能高于或低丁以该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为基准的某一涨跌幅度,超过该范围的报价将视为无效,不能成交。
涨跌停板的确定:当某一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日收盘前5分钟出现只有停板价位的买入或卖出申报,没有停板价位的卖出或买入申报,或者一有卖出或买入的申报就成交,但未打开停板价位的情况时,即只有单边报价或是不足以打开单边报价的情况,称为涨跌停板,简称单边市。
在涨跌停板制度下,前交易日结算价加上允许的最大涨幅构成当日价格上涨的上限,称为涨停板;前一交易日结算价减去允许的最大跌幅构成价格下跌的下限,称为跌停板。因此,涨跌停板又叫每日价格最大波动幅度限制。涨跌停板的幅度有百分比和固定数量两种形式。
交易所设定沪深300股指期货的涨跌停板幅度,并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进行调整。通过制定涨跌停板制度,能够有效地减缓、抑制一些突发性事件对期货价格的冲击,能够锁定会员和客户每一交易日所持有合约的最大盈亏。沪深300股指期货涨跌停板的具体规定为:股指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0%.季月合约上市首日涨跌停板幅度为挂盘基准价的?0%。挂盘基准价由交易所确定并提前公布。上市首日有成交的,于下一交易日恢复到合约规定的涨跌停板幅度;上市首日无成交的,下一交易日继续执行前一交易日的涨跌停板幅度。股指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0%.期货合约连续两个交易日出现同方向单边市申报、没有停板价格的卖出申报,或者一有卖出申报就成交、但未打开停板价格的情形),且第二个单边市的交易日为最后交易日的,该合约直接进行交割结算;第二个单边市的交易日不是最后交易日的,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情况采取下列风险控制措施中的一种或者多种:提高交易保证金标准、限制开仓、限制出金、限期平仓、强行平仓、暂停交易、调整涨跌停板幅度、强制减仓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这里要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的两点:其一,与股票交易不同,股指期货合约涨跌停板的计算依据是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而非收盘价。这是因为,通过设置涨跌停板可以控制会员和客户每一交易日所持仓合约的最大盈亏,而计算盈亏的依据是结算价。其二,涨跌停板幅度不是固定不变的,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调整涨跌停板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