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家长认为老师下班后手机关机,不能及时向老师了解情况。你怎么看?
从这个问题来看,不管提问者的本意如何,总归是心里有不如意的地方才提。作为答题者,尽可能理性去分析与解答。这样许多问题就会越来越明了。本人主要是回答教育问题的,希望教育走向理性与本真。
个人认为:任何事情发生以后,允许每个人有不同的看法。但是,每个人都要遵守自己所在位置的规则,不能越界。
01 家长对老师的工作可以质疑,甚至不满意。但家长却没权力骂老师。骂老师就是越界了家长认为老师做得不对,心中不满意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家长是站在自我的角度上看待问题,这个看问题的角度甚至是自我利益的。
但是,家长对于老师只有投诉举报权,没有打骂权!如果家长打骂老师,那就侵犯了老师的人身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所以,无论老师做的事情合不合法,家长并没有权力骂老师。否则,老师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
另外,我国现在法律知识普及力度还不大,对于许多行为,人们不知道违不违法。对于骂人,可能许多人以为只是违反公共道德,并不违法。这个认识是错误的,骂人也是违法的。
02 老师下班可以关机不工作,并不违法。只是老师工作的特殊性,往往很难做到这一点。但是,那是老师牺牲了自己的休息时间。对于老师而言,属于奉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所以,老师下班后,是国家规定的属于老师自己的时间。这个时间内,老师关机不工作是可以,并不违法。其他人也无权干涉。
但是,实际上所有学校的校长都要求老师不能关机。这是因为有许多事情在工作时间之外发生了,却需要老师去处理。但是,这不是老师的义务!这只是老师与学校之间的一种协议,老师是在帮学校尽义务。老师非工作时间做事,一是出于良心和责任感;二是因为学校对老师有管辖权,老师在学校工作得遵循学校的规则,尽管这时学校没有按照《劳动法》支付加班工资,老师还得去做。
比如,在校学生中午休息时间从学校出去上网,被家长发现了。家长没有权利投诉老师,更没有权利骂老师,家长只能投诉学校。至于老师,只能由学校内部处理。由学校根据内部管理文件,来判断老师有没有责任,并进行处理。
当然,有时为了简化,一些小事就直接由老师与家长协商沟通。但大事件必须由学校处理。
03 对于老师而言,教育更多的是一份责任。老师正常情况下都会尽心尽力,哪怕是下班时间对于老师,下班后休息是根本做不到的!
不讲其他,单就教学这一块的任务也往往要带到下班后去做。比如备课,仅靠上班时间根本做不出来。我们学校是平板上课,每一节课都要制作课件。而制作课件是非常繁琐的一个工作,我一般都要做五、六个小时。有时候去上课还是发现有的地方字打错了,有的地方不甚如意,还需要修改等。
对于班主任,事就更多更杂一些。父母管自己家一个孩子,有时候都管不了。而老师却要管理五、六十个孩子。所以,下班就休息几乎是不可能的。
老师下班关机往往不是老师故意关机,肯定是有其他原因的。比如手机电池没电了,比如这时正在开很重要的会等。尤其是班主任,是24小时开机的。所以,作为家长与老师要互相理解与宽容,尤其是不要相互伤害。相互伤害会把整个教育环境破坏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