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规矩不成方圆”,家长该如何给孩子立好规矩呢?
一、规则是家长和孩子共同制定。
有些家长认为,孩子年龄尚小,制定规则是家长的事,孩子无需参与;只要家长把规则直接告诉孩子,让孩子遵照执行就好了。其实,孩子才是活动的主体,如果不尊重孩子的意愿,不考虑孩子的感受,那规则就可能演变成一种强迫命令,甚至成为压制孩子合理要求和愿望的手段。
规则关乎孩子的日常生活和学习,家长需要和孩子一起充分讨论后共同制定。建议家长可以采取家庭会议的形式,家庭全体成员共同参与规则的制定,营造平等、民主的氛围,家长和孩子都要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感受。家长不能搞“一言堂”,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孩子,尤其是大一点的孩子,孩子要有充分的话语权,这样制定出来的规则孩子才愿意遵守。
即使对于年龄比较小的孩子,家长也要抱着平等和尊重的态度,千万不要以为孩子小、不懂事,就用居高临下的态度命令孩子不许干这,不许干那。其实孩子是能从家长的态度中感受到尊重和爱的,孩子会出于对父母的爱而服从父母;如果家长习惯以权威的姿态指使孩子,孩子就可能产生敌意,甚至挑战家长的权威,故意破坏规则。
比如,在孩子看电视的问题上,家长可以与孩子共同探讨一下每天回家后的时间安排,比如孩子写作业、练琴等活动大概需要多少时间,跟孩子就看电视的问题达成协议,如每天看半个小时电视或者只有周末可以看电视。不管最后达成的规则是什么,关键是孩子参与了规则的制定,感到自己受到了尊重,才会愿意执行规则。
二、规则的制定需在孩子可接受的范围内。
有位妈妈对于孩子玩完玩具后不归位这件事很焦虑,她虽然一再跟孩子强调归位的规则,但孩子总是不听,一问孩子的年龄,刚刚一岁半。其实,对于两岁以内的孩子来说,即使制定了玩具玩完后要归位的规则,他也很难做到,这是由于他的身体和心理还没有发展到能理解和接受这一规则的程度。
所以家长在制定规则时,一定要考虑孩子的年龄阶段和发展特点,最好不要超前给孩子制定不切实际的规则,害得自己焦虑,孩子痛苦。如果在孩子尚不理解规则的时候,给孩子硬性规定许多规则,那么规则就很难执行。孩子对规则的认识具有“临场”性,即当他们认识到规则的必要性时才去考虑它们。
另外,在制定规则时要考虑规则是不是有些刻板或者苛刻。比如,有的家长给孩子规定:吃饭的时候不能说话,晚上必须几点以前睡觉,写完作业才能跟其他小朋友玩。我们看到,有些规则(如吃饭不能说话)甚至是大人都难以遵守的,更何况孩子呢?
为孩子制定不合适的规则,有可能产生两种不良后果:一是孩子某些合理的、正常的行为,由于父母制定不恰当的规则而受到约束和压制(比如写完作业才能跟其他小朋友玩);二是如果规则不合适,孩子会因为无法遵守而使规则形同虚设,从而可能产生“规则可以不遵守”的想法(比如吃饭不能说话)。
三、父母要以身作则遵守规则。
在家长和孩子共同制定规则后,所有家庭成员都要共同遵守,家长尤其要以身作则执行规则。有的家长规定孩子放学后不许看电视,可是当孩子写作业时,自己却坐在客厅里看电视;有的家长要求孩子看书坐姿端正,可是自己却躺在床上看书。
如果家长不自律,只是要求孩子去做,那么孩子必然会产生抵制情绪。经常听到有的家长批评孩子时,孩子会反驳说:“你还不是这样吗?”所以要想让孩子执行规则,家长一定要树立一个好的榜样。比如,孩子写作业时,家长可以在旁边看书或者工作,但一定不要看电视或者玩手机。
对一些社会规则,家长也需要注意遵守,为孩子提供良好的身教示范。我在马路上经常看到,家长牵着孩子的小手闯红灯。交通规则是需要大家共同遵守的社会规则,如果家长在孩子面前扮演了“社会规则破坏者”的角色,怎么能指望孩子将来做一个有遵守社会规则的好公民呢?
有些家长可能认为,闯红灯是小事一桩,可殊不知家长在破坏规则方面的示范作用,有可能对孩子造成长期的不良影响。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教育的作用更多的是体现在生活的点点滴滴中,是在潜移默化中发生的。当我们无意之中漠视一些社会规则的时候,需要反思一下可能对孩子产生的影响,需要反省一下我们到底希望孩子长大后成为什么样的人。
四、当孩子违反规则时,让孩子承担自然后果,不要惩罚孩子。
如果孩子违反了规则,我们应该惩罚孩子吗?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看到,惩罚虽然能带来短期的效果,但没有哪种惩罚能带来持久的服从。当孩子违反规则时,如果父母一再使用惩罚措施,他们很快就可以看到,这种做法是无效的。惩罚的背后是我强你弱的信号,是对孩子的不尊重,所以不建议家长使用惩罚手段。
那么,当孩子违反规则时,家长应该怎么做呢?在有些事情上,可以让孩子承担自然后果。比如,跟孩子制定了规则,每天写完作业后自己收拾书包,因为这是孩子自己的事情。如果第二天孩子忘了带数学作业,那就让孩子自己承担没有带作业本而被老师批评的结果,这样孩子就会明白,自己要承担违反规则(没有好好收拾书包)产生的自然后果,下次他就会更加仔细地核对检查自己的书包,从而有助于培养孩子的责任感。
在有些情况下,也可以使用逻辑后果。比如,妈妈可以跟孩子约定,如果孩子不收拾玩具,妈妈会收拾,然后妈妈会保管玩具一周,直到孩子用实际行动表明自己会收好玩具,才把玩具交还给孩子。
在留学生凌虐案中,从被告人施虐后满不在乎的狂呼,以及部分被告人家长弄巧成拙的“花钱消灾”行为可知,这些被告人既没有起码的规则意识,也没有遵守规则的能力。可以推测,在他们成长的过程中,当有不当行为发生时,家长总是替他们承担相应的后果,而没有让他们自己去承担违规应该付出的代价。
一个有规则意识的孩子,更容易融入集体环境,更愿意与人协作,将来也能更好地适应社会。然而培养孩子的规则意识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事,家长需要根据孩子的年龄和发展特点,与孩子协商共同制定合适的规则;家长要以身作则遵守规则,贯彻执行规则,不轻易牺牲规则来取悦孩子;当孩子违反规则时,要让孩子承担自然后果或者逻辑后果,而不是惩罚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