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的内容是什么
公元前359年,商鞅在秦孝公支持下实施第一次变法。其内容如下:
1.废除世卿世禄制
商鞅针对“有罪可以得免,无功可以得尊显”的旧风俗,规定国君的亲属(宗室)没有军功的不能列入宗室的属笈。实行军功爵,共分二十级,按等级的不同分别占有土地、住宅、奴婢,以及享用车骑、衣服等等。没有军功的,虽然富有也不能尊荣。
2.奖励军功,禁止私斗
为国立功的,依功劳大小分别授予爵位、田宅。规定在战争中杀敌一人赐爵一级,或授予50石俸禄的官。杀敌军官一人,赏爵一级,田一顷,宅地9亩。私斗的按情节轻重,受不同的刑罚。
3.实行编户制和“连坐”法
凡境内居民无论男女老少都登记在户笈簿上,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互相监督。一家犯法,如别家不告发,则十家连坐,处以腰斩;告发的人,如同杀敌一人受奖,赐爵一级。藏匿坏人的,如同投降敌人受罚。旅店不能收留没有官府凭证的人住宿,否则,店主连坐。
4.奖励耕织
努力从事农业生产,使粮食和布帛超过一般产量的,可以免除本人的劳役和赋税,不安心务农而去从事工商业,或游手好闲而贫穷的,全家罚做官奴。商鞅还招徕韩、赵、魏的无地农民到秦垦荒,给他们土地和住宅,免除三世的劳役,不让他们当兵,只为秦国提供粮草。
5.鼓励个体小农经济
规定一户有两个儿子以上的,到成人年龄必须分家,各自独立门户,不能过依赖生活。否则要出双倍的赋税。
商鞅的新法实行10年,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秦国开始日益富强。公元前352年,秦孝公以商鞅为“大良造”(秦爵第十六级,相当于相兼将军)。公元前350年,秦迁都咸阳,同时商鞅实施第二次变法。
公元前356年,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开始变法。内容有:
①国家承认土地私有,准许自由买卖;
②奖励耕织和军功。生产粮食布帛多的人,可免除徭役;因从事商业而贫穷的人,全家罚做奴隶;根据军功大小授予爵位和田宅,废除没有军功的旧贵族的特权;
③建立县制,由国君直接派官吏治理;
④统一度量衡,在秦国颁布度量衡的标准器。这些措施使秦国的封建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加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封建国家。商鞅变法为秦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
2021-01-12
1、国家承认土地私有,允许只有买卖;
2、奖励耕战,生产粮食布帛多的人可免除徭役;
3、根据军功大小授予爵位和田宅,废除没有军功的旧贵族的特权;
4、建立县制,由国军直接派官吏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