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回归是在哪一年哪一月哪一日?
香港回归是在1997年7月1日。
1997年7月1日零点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在香港升起,经历了百年沧桑的香港回到祖国的怀抱,中国政府开始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
1997年6月30日午夜至7月1日凌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新翼灯火辉煌,举世瞩目的中英两国政府香港政权交接仪式在这里的五楼大会堂隆重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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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7月1日零点整,激动人心的神圣时刻到来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乐团奏起雄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一起徐徐升起。
中国国旗和香港特区区旗在国歌声中升起全场沸腾了,许多人眼睛里噙满激动的泪花,雷鸣般的掌声经久不息。照相机、摄像机的镜头不停地闪动,记录下这一庄严的历史时刻。
接着,江泽民主席走到镶嵌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讲台前发表讲话。他说,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正式成立。这是中华民族的盛事,也是世界和平与正义事业的胜利。1997年7月1日这一天,将作为值得人们永远纪念的日子载入史册。
香港回归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决定在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于1997年7月1日将香港交还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事件。
英国开始对香港的殖民统治,时间是在第一次鸦片战争时,当时清政府战败于1842年8月29日与英国签订的《南京条约》,将香港岛及鸭脷洲割让给英国。
中英双方经过两年多达22轮的谈判,最终在1984年12月19日正式签署了《中英联合声明》,决定从1997年7月1日起,中国在香港成立特别行政区,开始对香港岛、界限街以南的九龙半岛、新界等土地重新行使主权和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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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回归后,中国政府将坚定不移地执行“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基本方针,保持香港原有的社会、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法律基本不变。
香港回归后,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香港的外交事务和防务。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据基本法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香港居民依法享有各项权利和自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将循序渐进地发展适合香港实际情况的民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