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在员工入职多久开始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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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规定用工单位在用工之日起三十天内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只要当事人与用人单位的合同开始生效,就应当为劳动者参加社保的五险。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有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自用工之日起的三十日内缴纳符合法律规定,超过三十日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属违法。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有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但有一个三十日的宽限期,自用工之日起的三十日内缴纳符合法律规定,超过三十日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属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只要当事人与用人单位的合同开始生效,含试用期在内,就应当为劳动者参加社保的五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有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但有一个三十日的宽限期,自用工之日起的三十日内缴纳符合法律规定,超过三十日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属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只要当事人与用人单位的合同开始生效,含试用期在内,就应当为劳动者参加社保的五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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