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对方无保险,怎么处理
因侵权人的操作不当导致出现侵权行为交通事故,且侵权人未投保又拒赔的,被侵权人可以走“代为追偿”程序即可。首先到交警部门开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认定之后,联系自己的保险公司要求进行代位赔偿。保险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法律)第六十条第一款等法律规定,对其损失进行理赔之后,由保险公司以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有权向肇事者进行追偿。
参考资料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
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法律)第六十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1、对方全责,但无保险,对方是该赔我钱还是给我修车了事?
答:和对方是否有保险没有关系,既然对方是全责,对方就应赔偿楼主因此次事故引发的一切财产损失及人身损害!
2、对方如果赔钱的话双方协商数额,但谈不妥该怎样处理,是不是只有起诉,但起诉后法院会怎样处理,是处理对方赔钱还是修车。
答:报警了吗?要是报警了,就由交管部门出面协调,若协调未果,就只能起诉了。
具体怎么判,那是法院的事。但不管怎么说,楼主的一切损失应该由对方负责。当然既包括修车也包括赔钱(如果楼主除了车辆损坏,没有别的任何损失了,当然就只是修车)。
3、如果修车的话,是我指定4S店还是对方指定4S店,我指定买车的4S店对方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答:这个应该无所谓,只要把车修好就行了。具体去哪里修车,双方协商解决,这不是原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