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法律分析:一、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1、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居民”看门诊200元以内的费用由个人承担,200-900元之间的费用,在社区医院就诊基金支付60%,在其他医院就诊基金支付50%、80周岁以上居民,在社区医院就诊基金支付65%,在其他医院就诊基金支付55%,900元以上的费用由个人承担。3、“学生儿童”看门诊0-400元的医疗费用,在社区医院就诊的基金支付60%、在其他医院就诊的基金支付50%,400元以上的费用个人承担。
二、门诊大病报销比例
(一)居民门诊大病报销比例:1、2万元以上到4万元部分,支付50%、4万元以上至6万元部分,支付55%、6万元到8万元部分,支付60%、8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支付65%、10万元以上部分,支付70%。6、“学生儿童”基金支付85%。
(二)职工门诊大病报销比例:1、2万元以上(不含2万元,下同)至4万元(含4万元,下同)部分,支付60%、4万元以上至6万元部分,支付65%、6万元以上至8万元部分,支付70%、8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支付75%、10万元以上部分,支付80%。
三、“居民”血友病:按照轻、中、重分型,基金支付限额分别为1万、5万和10万,限额内基金支付比例为80%。
四、住院大病报销比例
1、“居民”起付标准三、二、一级医院分别为1000、500、300元,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65%、85%、90%、“学生儿童”起付标准三、二、一级医院分别为500、400、300元,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0%、90%、95%。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